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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通 知

来源:临渭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8 14:5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直属公司:

按照《渭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渭政发〔2023〕12号)和市政府办《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函〔2023〕54号)相关要求,区司法局牵头,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及各部门、各街镇自行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共涉及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经清理,继续有效14件、失效4件、废止1件;涉及各部门、各街镇自行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经清理,继续有效9件、失效3件、废止1件。

二、凡列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见附件1),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有效期届满的,原则上不得再实施,如确需继续实施的,起草部门应当按照《渭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后,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后重新公布实施。修订前继续有效,逾期未重新制定公布的,原文件自行废止。

三、凡列入失效和废止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2.区政府办公室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3.区政府办公室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4.区级部门(街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docx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