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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实验幼儿园、东华幼儿园、杜村小学门前路段上放学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来源: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发布时间:2024-05-14 16:38

为切实加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努力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严防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4年5月13日起,对实验幼儿园、东华幼儿园、杜村小学门前路段上放学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实验幼儿园、东华幼儿园,早上7:40—8:00、下午4:40—5:10。

杜村小学,早上7:40—8:00、中午11:45—12:00、下午6:00——6:20。

二、管制措施

实验幼儿园、东华幼儿园上放学期间,分别在富兴路与富宁路十字、富兴路与温泉南路丁字设置分流管制点,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向北、向南驶入实验幼儿园、东华幼儿园门前(救护、消防等特种车辆,公交车除外)。

杜村小学上放学期间,分别在莲湖大街与乔山路丁字、县政府东门口设置分流管制点,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向西、向东驶入杜村小学门前(救消防等特种车辆,公交车,武装部,公安局,法院公务车辆除外)。

三、绕行路线

实验幼儿园、东华幼儿园上放学期间绕行至富阳路、莲湖大街、温泉南路东西行驶或富兴路向南行驶。所有接送学生的机动车沿富阳路齐头、顺向有序停放。非机动车沿富阳路车头向路、车尾向道沿有序停放。

杜村小学上放学期间绕行至乔山路向北、莲湖大街向西、向东行驶或人民路向南行驶。所有接送学生的机动车沿乔山路、莲湖大街与乔山路丁字以东或政府丁字以西齐头、顺向有序停放。非机动车沿乔山路、莲湖大街与乔山路丁字以东或常顺巷十字以西车头向路、车尾向道沿有序停放。

对不听劝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对干扰、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驾驶员要树立文明交通意识,理解、支持并配合管制规定,及时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共同营造学校周边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全力缓解学生上下学时段交通拥堵问题。

特此通告。

富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