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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市民通过快递公司了解到,快件确实在中转地(比如:西安)出现积压或者丢失情况,如何转办处理?

来源:市邮政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2-01 10:22

根据《邮政业用户申诉处理规程》(国邮发〔2014〕168号),收寄双方均不在本省/市确实应由其他省/市邮政管理局处理的,由省局申诉中心之间联系转办。用户申诉除投递服务问题以外的快递服务问题,一律转寄件地址所属省局处理;申诉投递服务问题的,转收件地址所属省局处理。用户申诉邮政服务问题,转问题发生地所属省局处理。如邮件(快件)处于运输、转运过程中或申诉人因邮件(快件)延误、丢失、损毁等问题提出赔偿要求的,转寄件地址所属省局处理。

鉴于12305与12345系统暂未对接,无法实现线上跨地区转办,结合热线归并实际工作,处理方法如下:

1.收寄双方均不在本市,但在本省其他地市的(比如:榆林——汉中),请将工单提交省政务服务中心协调转办责任地市邮政管理局。

2.收寄双方均不在本省,但经转西安时出现服务问题的(比如:甘肃——四川),可建议市民向责任地邮政管理部门(区号+12305)反映问题,即申诉投递服务问题的,联系收件地所属省局四川12305处理;申诉投递服务问题以外的,涉及中转运输快件或追究快件延误、丢失、损毁赔偿,联系寄件地所诉省局甘肃12305处理。

若市民坚持本市12345受理,请登记相关诉求信息并线下转本地市邮政管理局,由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协助市局工作人员通过申诉处理系统录单跨省转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