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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7-14 11:33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3〕71号)和相关销号工作要求,现对第16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的问题

全市道路清扫车、洒水车大多为柴油车辆,新能源车辆少。

二、整改目标

优化车辆结构,提升新能源车辆比例。

三、整改措施

(一)优化车辆结构,坚持“宜电则电,宜氢则氢”原则,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环卫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

(二)加快老旧柴油车辆淘汰,探索建立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机制。2023年底前临渭区、渭南高新区现有环卫车辆总数的30%更新为新能源电动汽车。

四、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优化车辆结构,坚持“宜电则电,宜氢则氢”原则,新增或更新的轻型环卫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截至目前,临渭区、渭南高新区分别新增环卫车辆数量为47台和14台,新增环卫车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快老旧柴油车辆淘汰,探索建立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机制。2023年底前临渭区、渭南高新区现有环卫车辆总数的30%更新为新能源电动汽车。截至目前,临渭区现有环卫车辆总数为251辆,其中新能源电动汽车113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占比为45%。渭南高新区现有环卫车辆总数70辆,其中新能源电动汽车24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占比为34.29%。临渭区、渭南高新区均完成了现有环卫车辆总数的30%更新为新能源电动汽车的整改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