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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民政局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编制本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三)拟订全市自然灾害救助的政策办法,实施防灾减灾规划,负责灾情管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农村民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
  (四)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五)指导基层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本市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开展乡镇与村组政务公开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负责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负责全市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八)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
  (九)负责全市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十)拟定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限的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限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
  (十一)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和补助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除企事业工伤外的伤、残等级确定工作,审核报批全市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十二)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军供(转)站工作;指导、协调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十三)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市“双拥”办公室工作。
  (十四)负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盯“追赶超越”定位,践行“五个扎实”要求,筑牢“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深化改革创新,狠抓政策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务实团结拼搏,以实际行动增进民生福祉,提升服务水平。1、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折不扣抓好中省市决策部署落实。2、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3、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水平。4、加快养老事业建设,提高社会福利和慈善服务能力。5、加强双拥创建成果转化,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6、完善优抚安置政策体系,促进安置优抚工作落实。7、抓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8、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9、协调推进专项社会事务,助推社会管理服务效能提升。10、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基层党的建设。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在职人数

退休人数

离休人数

1

渭南市民政局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

62

19

3

2

渭南市减灾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1

 

 

3

渭南市社会福利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38

33

1

4

渭南市救助管理站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29

29

3

5

渭南市儿童福利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24

3

 

6

渭南市时村农场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27

22

4

  四、部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应急及专用车8辆。其中:局机关一般公务用车1辆、救灾应急车辆1辆;社会福利院一般公务用车2辆;救助管理站一般公务用车1辆、儿保中心救助专用车1辆、救助巡逻车3辆;儿童福利院孤残儿童专用车3辆;时村农场一般公务用车2辆)。局机关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0元;安排购置价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五、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是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2705.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部门预算总体减少815.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9月按规定将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管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跨省流浪人员补助、流浪其他人员补助、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孤儿生活补助、福利机构聘用人员薪酬上级补助专项资金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44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增加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社会福利院床位费的行政事业收费增加30万元,局机关婚姻登记证书2016年收入23万元,2017年不列入部门预算,由各县市自行到省民政厅购买。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22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16.6万元,减少原因为局机关出租出借房屋已移交临渭区政府使用。军干所10.6万元出租出借房屋今年未在列入局机关预算。
  二是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2705.3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比去年部门预算总体减少815.7万元,具体是: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 608.6万元,较去年增加50.3万元,增加原因为2016年7月在职人员普调工资,并有调入职工干部等;其他民政管理支出1053.3万元,较去年减少24.4万元,减少原因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婚姻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2.4万元,较去年减少96.1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69.1万元,较去年减少368.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9月按规定将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2万元,较去年增加2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76.8万元,较去年增加276.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纳入部门预算;其他优抚支出0万元,较去年减少80万元,减少原因为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优抚对象抚恤金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0万元,较去年减少10.6万元,减少原因为军干所10.6万元出租出借房屋今年未在列入局机关预算;儿童福利0万元,较去年减少80.3万元,减少原因为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孤儿生活补助金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老年福利144万元,较去年增加30万元,增加原因为福利院床位费护理费的行政事业收费增加了30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860.4万元,较去年增加5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2016年7月在职人员普调工资增加等;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3.7万元,较去年减少208.3万元,减少原因为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福利机构聘用人员薪酬资金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32.4万元,较去年减少385.9万元,减少原因为上级补助专项资金跨省流浪人员补助、流浪其他人员补助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
  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2705.3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003.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5.5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总体减少815.7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05.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2016年7月在职人员普调工资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纳入部门预算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9.5万元,减少原因为局机关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婚姻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237.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9月按规定将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管理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跨省流浪人员补助、流浪其他人员补助、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孤儿生活补助、福利机构聘用人员薪酬上级补助专项资金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局机关:2017年部门预算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92.7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758.1万元,公用经费8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0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2万元,公用经费83.4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8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3元,公用经费3.2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11.3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拥军优属 62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40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6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9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1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29.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16年7月在职人员普调工资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纳入部门预算,机关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婚姻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2016年9月按规定将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管理,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优抚对象抚恤金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等。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66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9.2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29.3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7月在职人员普调工资、交通补贴标准提高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纳入部门预算,机关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和婚姻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2016年9月按规定将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管理,上级补助专项资金优抚对象抚恤金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等。
  (2)社会福利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18.6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基本支出:人员经费541.7万元,公用经费12.2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5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55.8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48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2万元,公用经费12.2万元); 专项业务经费:老年福利 144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7万元,其他社会福利支出13.7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111.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9月按规定将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管理,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福利机构聘用人员薪酬资金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等。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0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3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111.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9月按规定将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管理,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福利机构聘用人员薪酬资金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等。
  (3)救助管理站:2017年部门预算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8.7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66.9万元,公用经费13.5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2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5.7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6万元,公用经费13.5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18.3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469.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不再发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2016年9月将退休人员交养老统筹办),上级补助专项资金跨省流浪人员补助、流浪其他人员补助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2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7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469.4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不再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2016年9月按规定将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管理),上级补助专项资金跨省流浪人员补助、流浪其他人员补助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等。
  (4)儿童福利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0.7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基本支出:人员经费402.1万元,公用经费7.6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7.5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3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1.4万元,公用经费7.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儿童福利1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13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7月在职人员普调工资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纳入部门预算,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孤儿生活补助金、福利机构聘用人员薪酬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等。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1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13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7月在职人员普调工资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纳入部门预算,上级补助专项资金孤儿生活补助金、福利机构聘用人员薪酬2017年未纳入部门预算等。
  (5)时村农场:2017年部门预算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4.6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基本支出:人员经费269.9万元,公用经费14.7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万元,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6.5万元,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9.5万元,公用经费14.7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56.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不再发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2016年9月将退休人员交养老统筹办)。
  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2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2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减少56.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单位不再发放退休人员工资及津贴(2016年9月按规定将退休人员统一移交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管理)等。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7年全系统“三公”经费预算共计46.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6万元增减0元;公务接待费13.1万元,增减0万元。
  5、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44.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8.3万元,下降7.5%。
  6、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拥军优属: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其他民政管理支出: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退役士兵安置: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老年福利: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以及对机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反映用于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七、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