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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购置公务用车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SP-渭南市-2023-00643

项目名称: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务用车采购(轿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5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轿车公务用车采购3(辆)详见采购文件540,000.005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天内交货

合同包2(公务用车采购(小型客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小型客车公务用车采购2(辆)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0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务用车采购(轿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合同包2(公务用车采购(小型客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务用车采购(轿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合同包2(公务用车采购(小型客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符合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渭南市朝阳大街中银大厦11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渭南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开标室3

开标地点:渭南市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开标室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公开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信息符合后方可领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渭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车雷街69号

联系方式:18691334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渭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银大厦1105室

联系方式:09132100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红 王雷

电话:09132100082

渭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