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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渭南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十三五”(2016-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建成富裕、文明、和谐、活力陕西东大门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意义重大。根据中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研判国内外环境变化和影响,准确把握经济发展“三期叠加”、“新常态”等现实基础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特征,遵循经济实现科学发展、自然实现可持续发展,社会实现包容性发展的基本规律,紧抓国家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加快“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关中-天水经济区率先发展和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深入合作及省上支持渭南加快建设陕西东大门的重大战略机遇,立足科学发展、改革创新、富民强市,坚持优化经济结构、强化创新驱动、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均衡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和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围绕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问题开展深入研究,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区域主体功能调控,推动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合理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战略重点、目标任务和实施保障等,确保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达到新水平。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加强发展环境分析,充分吸收近年来中、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市发展环境、思路和目标、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培育和布局、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民计民生改善、重点领域改革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支撑。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统筹安排,各研究课题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安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

(二)起草“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渭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综合性、纲领性和战略性的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计划的依据。渭南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

(三)编制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指导该领域发展改革以及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安排政府投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的依据。此项工作由市发改委统筹安排,市有关部门具体承担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详见附件2)。

(四)编制区域规划。区域规划是以跨行政区的特定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细化和落实。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开区、华山景区总体规划由各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由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审议,转报市政府审批。各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的编制,要符合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全市重点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五)编制县(市、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市县规划是指市县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县(市、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由各县(市、区)政府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报市发改委备案。各县(市、区)规划纲要要符合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重点专项等规划相衔接。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在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相关支柱产业、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开展“多规合一”试点的县(市、区)应按照相关要求全面做好纲要编制工作。

(六)重大支撑项目谋划衔接。高度重视项目在落实“十三五”规划中的根本支撑作用,做好重大项目超前谋划和衔接。密切跟踪中省政策导向,深入研究领域、行业发展趋势,认真谋划重大项目,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加强与中省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对接,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中省层面规划范围内。建议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市相关部门积极引导、帮助骨干及重点培育企业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大纲,明确发展思路,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转型升级。

三、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中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和全市工作任务安排,我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和准备阶段(2014年5月至10月底)。组建工作机构,培训工作人员,提出编制“十三五”规划工作方案,对规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2014年11月至2015年6月底)。研究提出我市“十三五”总体规划思路、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基本思路,征求各部门对规划基本思路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对基本思路进行论证,完善基本思路,听取市人大和市政协对总体规划思路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纲要征求意见稿。

第三阶段:纲要草案形成、报批、发布阶段(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底前)。完善意见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市委全会研究审议,形成“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与市直有关部门衔接,完善草案。2016年3月底前提交人大审议批准,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第四阶段: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衔接、论证、审批阶段(2016年4月至2016年9月底前)。由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进行审查论证,提出审查意见。经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

各县(市、区)和各开发区(园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自行安排,原则上与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基本保持衔接,同步跟进。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评估“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认真评估,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对的主要矛盾,全面总结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经验,着力提升“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严格遵循编制基本原则。坚持规划编制的科学化、精准化和规范化。一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当前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围绕经济保持中高速、迈向中高端等重大问题,作出合理制度安排。二是深化改革,突出重点。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本导向,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域,要少编或者不编规划,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三是立足实际,合理规划。科学合理设定规划目标指标体系,既要提气鼓劲,更要量力而行,使规划经得起时间检验。

(三)加强领导组织保障。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及规划体系的衔接性、系统性,成立渭南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3),全面负责规划编制工作,同时组建规划咨询委员会,着力发挥决策咨询的指导作用。各县(市、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精心组织,选配知识结构好、综合能力强的业务骨干,组建得力编制队伍。市县两级财政要通过预算列支或专项补助等形式确保“十三五”各项规划编制所需经费。

(四)创新编制方式方法。规划编制要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增强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一是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做到综合研判;二是专家指导与听取民意相结合,坚持汇聚多方智慧;三是委托研究和自行调研相结合,提高编制工作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四是上下对接与左右联动相结合,增强编制工作的系统性;五是“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积极参考借鉴有益经验和做法。

(五)突出规划体系衔接。围绕规划思路的一致性和规划实施的可行性,统筹做好各项规划之间的顺承衔接:一是做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规划之间的充分衔接,确保规划的一致性。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试点开展“多规合一”。二是做好全市“十三五”规划体系内规划纲要与各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县市区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三是做好全市“十三五”规划体系与中省层面相关规划的衔接,保证我市规划尤其是相关重大项目得到中省支持。

(六)统筹编制时序安排。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安排,严格前期研究、文本起草、衔接协调、征求意见、规划论证、审批发布等基本程序,要强化督促检查,定期开展工作总结。规划牵头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确保全市规划编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附件:1.渭南市“十三五”规划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安排表

2.渭南市市级“十三五”规划编制体系目录及部门分工表

3.渭南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