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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拟纳入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民生保障类企业公示

来源: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1:20

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工作的通知》(陕重污染天气办〔2023〕4号)要求,现将我市拟纳入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民生保障类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913-2052654

附件:渭南市拟纳入2023年第二批民生保障类企业清单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1

渭南市拟纳入2023年第二批民生保障类企业清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保障类别

所属区县

状态

备注

1

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农用化肥生产保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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