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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0-24 09:27

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29日举行。为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 我省实行网上统一打印准考证,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sneac.com)打印《陕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9日8∶00—10月29日14∶00

2.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按时参加考试。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乘车路线。提前1小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经过智能安检门和身份验证系统进入考点。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3.规范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备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和其它违禁物品入场。建议考生在考试当天不带手机,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4.遵守考场规则。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等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5.遵纪守法,诚信考试。考生入场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代考者入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6.做好笔迹信息采集。按规定要求,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位置完整抄写笔迹信息内容,否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取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

7.考试结束,有序离场。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网络编辑:渭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