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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教育局关于2024-2025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通知

来源: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12-10 18:23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渭南初级中学,市政府机关幼儿园:

现将2024-2025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义务教育学校

放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14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收假时间:义务教育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报到,2月14日正式上课。

幼儿园放假、收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二)普通高中学校

放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21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收假时间:普通高中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报到,2月14日正式上课。

中等职业学校放假、收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执行。

二、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进度,确保完成教学任务。

(二)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小学一、二年级不得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假期氛围。组织开展加强传统美德、尊老爱幼、革命传统等教育活动,体悟亲情温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学生合理规划寒假生活,平衡休息与学习、娱乐与锻炼的时间,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文明过节,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和行为教育。


渭南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10日

网络编辑:渭南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