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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场监管系统大力开展食品安全 “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

  大荔县局三项措施强势推进专项行动。一是早谋划、早动员,围绕求真务实谋篇布局。自行动开展以来,坚持利用周例会督促行动进度,明确要求在完成省市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自主增加难度,要直击大荔食品安全的顽障固疾,覆盖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各个环节,通过治理实现整顿一批违规单位,规范一个行业,净化一方环境。二是动真格、出真招,围绕真抓实干排兵布阵。为确保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方案明确各基层市场监管所负责人是辖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对辖区专项行动负总责,要求一把手亲自挂帅,一线督战。县局派出多路督查组,对各基层所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立即指定辖区基层所到场,明确专人监督整改。同时,充分发挥县食药安办职能作用,积极与各镇街道办党委政府沟通达成共识,与各镇办驻地相关单位协同作战,形成推进行动的强大合力。三是重宣传、造氛围,围绕群众满意度发声造势。采取多形式、分层次、广覆盖的宣传,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接收到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各种信息,全方位展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办理的典型案件、现场执法工作。同时,聚焦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提供科学、准确、权威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群众食品安全风险意识。目前,分区域、分环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综合治理行动21次,出动检查人员和执法人员117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310户次,发现并监督整改风险隐患31处,责令停业整顿11户;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6期,阅读人数达到5000余人次。
  临渭区局扎实开展特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一是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乳粉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相关产品是否专柜专区销售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保健食品”字样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是否夸大宣传过度宣传情况、环境卫生情况、索证索票情况、温馨提示语“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是否显著标明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二是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以主要面向中老年群体销售产品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过期食品、劣质食品、适宜功能人群不明、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车辆12台次,检查保健食品、婴幼儿乳粉经营企业36家。检查情况表明,保健食品、婴幼儿乳粉经营企业总体秩序良好。但部分企业存在保健食品与其他产品混放销售,部分产品索证索票不全,制度制定不详细等问题。对发现的这些问题,区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随后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潼关县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城关所、四知所执法人员联合城关街道办、公安局、教育局等部门对校外托餐经营场所进行新一轮摸排检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校外托餐机构经营与服务水平。 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托餐机构证照是否齐全;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制度、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是否落实; 加工制作场所及加工制作以及周边环境、设施设备和布局是否符合要求。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要求相关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城关市场监管所、四知市场监管所共检查托餐机构60余家。此外,执法人员还将宣传指导工作贯穿检查过程始终。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讲解,并从登记证办理、人员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食品留样、设施设备、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原料采购卫生要求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要求校外托餐机构经营者坚决树立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守法经营,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一起,守护好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