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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37个)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渭南市委 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1〕67号)要求,按照相关销号程序,现对方案中第37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
  渭南各县区普遍存在已完成“双替代”区域散煤复烧、散煤打击力度不够、煤质检测覆盖率低、清洁煤配送中心销售劣质煤、电力扩容不彻底、天然气气源难保障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完善机制,综合施策,确保“双替代”区域整治成效。
  三、整改措施
  (一)夯实清洁煤配送中心主体责任,严禁销售劣质煤;强化散煤管控,严厉打击已完成“双替代”区域散煤销售;加强煤质检验检测,实现抽检全覆盖。
  (二)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煤改电”居民用电可靠供应。实施利民惠民的峰谷电价,鼓励引导群众用电。
  (三)全面落实天然气线上交易,督促供需双方签订年度天然气供气合同;加强天然气监测运行分析,做好采暖季天然气日调度工作。建成渭南市天然气应急储气库项目,形成应急储气能力1000万立方米;完成城镇燃气企业5%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形成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调峰能力2500万立方米。
  四、整改期限
  2021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2021年开展打击劣质散煤专项行动方案》(渭市监发﹝2021﹞74号)和《关于印发2021-2022年散煤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渭市监发﹝2021﹞211号)以及市发改委《关于持续推进我市2021年散煤治理暨“双替代”工作的函》(渭发改函﹝2021﹞286号)文件,落实了煤配中心主体责任,增加散煤煤质抽检频次,实现抽检全覆盖,加大非法经营散煤的检查处罚力度,杜绝劣质散煤流入市场。
  (二)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市区与国网渭南供电公司进行全面户配电容量排查,对不能满足群众冬季采暖用电需求的电力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确保参与“煤改电”的农户用电安全可靠。同时制定了电力保供应急预案,加强电力保供能力。国网供电公司营业厅常态化通过微信群、国网APP宣传采暖季优惠电价政策。
  (三)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天然气公司制定了应急预案,签订年度天然气供气合同,落实5%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全市签订天然气供气合同5.85亿立方米,已落实天然气线上交易。建立了日报告,月调度制度。渭南市天然气储气库项目主体已完工,市城投集团已与中石油韩渭西煤层气公司签订1200万立方米的储气调峰合同。完成城镇燃气企业5%储气调峰能力建设,形成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调峰能力2500万立方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913-2366310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渭南市生态环境局
  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