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对2024年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反馈华山医养中心项目问题完成整改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2024年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反馈问题
2024年8月,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片反馈问题:华山医养中心项目位于华山风景名胜区和华阴市秦岭建设控制地带重叠区域,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景区规划,而该地块原规划为公共绿地属性,却于2019年12月后,陆续建成医疗大楼和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2.24万平方米。另外,《土地管理法》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该中心在未取得农转用(征)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违法圈占323.34亩农用地铺设草坪、打造景观等。
二、整改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治定力和使命担当,聚焦问题、立行立改,注重标本兼治,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三、整改单位
渭南市人民政府、华阴市人民政府
四、整改措施
一是重新梳理核查华山医养中心项目相关行政审批手续;二是对比查阅《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与《华山风景名胜区华麓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研判项目的合规性。三是对原修建的围墙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在医养中心项目合法用地边界修建围挡,将退还土地与该项目合法用地物理隔离。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问题反馈后,渭南市人民政府、华阴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反馈问题进行全面研判,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报送省林业局审核。2025年1月26日,整改方案经省林业局同意后正式实施。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情况是:1、2016年4月27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华山医养中心项目下发了《陕西省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书》(编号:2016字第2号),对项目选址进行了批复。项目符合《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1—2025)》与《华山风景名胜区华麓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华山景区相关规划。2、圈占的323.34亩土地并未实际利用,无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3、华阴市政府对原修建的围墙进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在医养中心项目合法用地边界修建围挡,将华山医养中心与圈占的323.34亩土地进行隔离。
目前,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均已整改到位, 2025年2月5日,该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县级自查;2月14日,通过市级核查;3月5日,通过省级验收,达到了销号条件。
六、整改完成时间
2025年2月底。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林业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递送达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8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林业局
监督电话:0913-8183217 0913-8183331
联系地址:渭南市西四路林业大厦1215室
渭南市林业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