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陕西澄城秦尧电厂热源项目申请节能审查的报告》(澄发改字〔2018〕93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第三方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拟在陕西澄城秦尧电厂内进行4×29MW燃气热水锅炉及其辅助系统建设,具体包括锅炉房等建筑、燃烧系统、热力系统、烟风系统、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
项目供热面积总计约280×104㎡,设置4×29MW天然气热水锅炉,供应1.6MPa、供回水温度130℃/70℃的供热热水。
项目总占地约2474㎡,总建筑面积约2513.90㎡,其中,锅炉房建面1798.50㎡,供热首站建面715.40㎡。
二、项目主要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消耗能源品种为电、天然气和耗能工质水等。年能源购入量40380.95tce(当量值),其中电力约608.09×104kWh,天然气约3492.51×104Nm3,耗能工质新鲜水约33.33×104m3;热力外供量约1114214.40GJ;即项目能评后,年综合能耗约40380.95tce(当量值),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2335.39tce(当量值)。
三、节能审查总体评价
《陕西澄城秦尧电厂热源项目节能报告》内容较全面,深度基本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及《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项目建设地能源供应能力满足本项目需求,项目能源种类、用能数量、能源消费结构比较合理。该项目实施后,项目能耗对当地能源消费影响较小。
四、具体要求
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 2 年内有效。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和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及节能管理工作。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项目编码: 2018-610525-44-03-031260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