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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渭南市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省民委(宗教局)《2018年民族宗教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民宗工作部门的法治建设和民族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为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努力。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单位内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单位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安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渭民宗发〔2018〕32号),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及时下发《关于对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任务分解的通知》(渭民宗发〔2018〕33号),研究制定了《分解分解表》,落实措施,明确到人,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制定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计划和机关干部法治培训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抓实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的能力。三是继续通过在全市宗教界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为主线的政策法规学习活动,推动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依法行政贯穿到基础性工作和关键性环节当中。
  二、专项治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
  一是开展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工作。制定《渭南市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实施方案》,从2月初到9月底,开展为期8个月专项治理,严查场所坚持非营利性质情况、假借佛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乱建庙宇、滥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等9方面问题。通过排查情况,建立清单,限时整改,督促挂账销号,确保整治到位。先后依法拆除大型露天宗教造像2处,非法佛道教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16处。二是结合宗教工作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开展民间信仰场所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同时,完成宗教活动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核查工作,有力提高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三是根据渭南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秦岭保护区宗教领域私搭乱建治理工作。我局第一时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有关县市区下发了《秦岭生态保护区宗教活动场所及民间信仰场所基本信息统计表》,立即开展排查工作。制定《在宗教领域开展秦岭北麓渭南段生态恢复及乱搭乱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排查情况,切实掌握底数,并对涉宗教领域的点位逐个进行甄别分类,依法进行规范治理。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有效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和被“边缘化”问题,有力推动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为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促进“三重一大”制度在我局的贯彻落实,保证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与渭临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渭临律师事务所在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措施、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等方面为我局提供服务。2018年,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华阴市香膳寺、潼关县普渡禅寺、白水县收水伊斯兰教礼拜点、白水县天主教祈祷所迁建场所进行了审批,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开展宗教活动对场所的需求。按照国家民委、公安部《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变更民族成份1人。
  四、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积极推进民族宗教工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成了市民宗局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在市政府网站对外进行公布,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二是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双随机”抽号系统,实现从“两库”中在线随机确定检查市场主体和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联合市委统战部等部门成立4个小组分赴全市12个县市区进行宗教工作深度调研检查。检查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现场了解、现场办公、资料查阅、提问考核等方式进行。会同临渭区民宗、食药等部门,对永信一清真饭店、民生家乐超市、华润万家超市清真食品经营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中,针对民生家乐超市低温火腿肠区、方便面区清真食品与非清真食品混放、清真食品专柜标志不明显问题,检查组现场给予指出,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针对民生家乐超市出现的“老牛”牌清真挂面当场进行下架处理,要求超市从源头上杜绝“泛清真化”食品流入我市市场。在检查的过程中,现场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商户宣讲了清真食品有关知识,要求他们合法经营、规范经营、安全经营。11月份,联合大荔县民宗局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查看了企业产品清真标识使用情况和贯彻落实《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和少数民族员工进行了座谈。检查中,针对企业办公区悬挂不规范清真标志牌、清真与非清真商品分类不明确等问题,检查组现场给予指出并要求立即整改。通过现场检查、提问,同企业负责人、员工座谈等方式,积极引导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清真食品引发矛盾纠纷,积极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模式。
  按照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积极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6月份,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在市区三马路基督教堂进行了七五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专题讲座,临渭区基督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共100多人参加了专题讲座。开设普法宣传栏,向广大信教群众大力宣传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大力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教育,学习中遵循“一人不漏全员学、区分层次重点学、坚持经常全年学”的基本原则,先后组织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管理干部、部门分管领导进行集中培训,让执法主体率先把政策学懂弄通做实;其次是组织各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集中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学习,让其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再次是指导各宗教团体组织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针对各教情况,贴近实际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宣讲学习。三是结合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开展《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宣传活动。采取悬挂清真食品守法经营宣传横幅、设立清真食品安全宣传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清真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四是联合包联社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邀请律师现场讲解宪法修正案的一系列重大修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宪法观念,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使宪法精神“活起来”“落下去”,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树立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权威。五是深入脱贫包联的大荔县埝桥镇小营村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横幅、在村委会集中宣传、进村入户宣讲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村民的法治意识。
  六、排查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和谐。
  一是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矛盾纠纷问题台账,定时定人定责,对相关问题积极协调处置。指导各县市区扎实做好辖区地民族宗教领域维稳工作,推进该项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依法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事件,年内未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在全国两会来临之际,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妥善处置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二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通过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会,对3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星级示范点和5个二星级示范点进行表彰等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地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三是扎实做好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3月份和11月份,两次对全市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统计,为进一步做好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打下坚实基础。6月份,为了推动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在全市开展“忆成长、感党恩”主题征文活动。向各县(市、区)民宗局及有关学校下发了《关于开展“忆成长、感党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向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全面宣传征文活动的意义,唱响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营造出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此次征文活动的开展,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民族团结的温馨、在渭如在家的亲情。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渭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渭南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细化方案》,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单位职能、人员职务职责信息、权责清单等内容。二是根据全市作风建设年总体安排部署,我局监察室负责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信访、投诉。根据局机关《关于加强“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责任到人,该热线受理公众各类举报投诉,接受公众提出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受理民族宗教方面投诉举报流程及电话,方便公众及时反映问题,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以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为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民族宗教管理干部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和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渭南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2019年0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