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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临渭区、华州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渭南市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三年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2020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三年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内涝防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发〔2020〕20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适度超前,加快构建高效完善的城市内涝防治体系。坚持洪涝分治、蓄排并重,统筹考虑蓄排结合的雨洪防御措施。坚持工程措施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从2020年起用三年时间,通过合理布局建设防洪排涝、排水防涝等设施,基本消除城市内涝隐患,实现内涝防治水平明显提高,中小雨不积水,大雨暴雨不发生严重内涝,特大暴雨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主要任务
  (一)修编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修编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科学布局排水管网,确定排水管网雨污分流、管道和泵站等排水设施的改造与建设、雨水滞渗调蓄设施等建设任务。同时,在城市排水(雨水)防涝专项规划中增加南塬防洪排涝等内容,强化城市防洪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标准的衔接,统筹规划建设和改造完善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水务局,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二)加快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建设。对城市雨污混接、错接管网进行改造,打通断头管。加快老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尽快建设截流干管,提高雨水排放能力,加强初期雨水的污染防治。新建区域按不低于国家标准的要求建设雨污分流排水管渠,提升城市排水管渠整体排水能力。易涝区域路面采取加密雨水口、增设线性排水沟渠等措施,加速路面排水。(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三)提高雨洪调蓄能力。根据排水防涝要求和内涝情况,结合城市公园、水体等景观建设,综合考虑城市滞洪需求,加快实施各类调蓄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四)增强南塬截洪排涝能力。坚持工程措施和生态建设相结合,按照削陡坡、留缓坡、建旱溪、拦洪水、增植被的设计理念,采用工程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推进南塬坡洪综合治理,加快拦洪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植树种草,营建南塬乔灌草全覆盖的绿色植被,有效减缓和减少降水在南塬地表的汇流速度和地表径流,缓解城区、高速公路及过境铁路的防洪压力,彻底解决渭南南塬洪水隐患,打造城市南部生态屏障。(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临渭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
  (五)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制定出台《渭南市主城区海绵城市建设导则》,积极推进海绵型公园和绿地建设,结合城市自然特点,综合考虑景观美化和蓄水、排水防涝等功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增加人工湿地、下凹式绿地、下沉式广场、可渗透路面等,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消纳自身雨水,并为周边区域雨水蓄滞提供空间。新建公园、广场全部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规划设计和建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六)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快老城区污水处理厂及滨水西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加快实施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作,不断提高污水回用率,提高用水效率,推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加强排水源头控制。根据《渭南市中心城区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管理办法》,完善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相关制度,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规范污水排放行为,切实加强对排水户污水排放的管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
  (八)限期完成易涝隐患点整治。全面分析城市内涝隐患点的形成原因,编制城市内涝灾害风险图,以每个排水出口为单元划分最小排水区域,分区域按系统制定内涝解决方案和工程实施计划,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易涝隐患点整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九)加强排水设施维护和保护。制定排水管道、暗渠等排水设施全面清疏计划,优先对内涝积水频繁发生区域的排水设施进行清疏,实现排水设施清疏三年全覆盖。其中,2020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30%,2021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80%,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对存在功能性、结构性问题的排水设施要制定专项更新改造计划,在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今后每三年至少完成一轮清疏。(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
  三、实施步骤
  城市内涝点清零三年行动计划分3阶段实施:
  (一)启动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加快项目前期策划、规划设计及手续办理等基础性工作,积极创造开工条件,为后续项目实施打下良好基础,尽快开工建设。
  (二)全力推进阶段(2021年1月-2022年12月)。按照项目计划,倒排工期,通过进度通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完善重大事项协调工作机制,对存在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并适时专题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三)巩固完善阶段(2023年1月-2023年8月)。对建设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巩固建设成果。对未完工的项目要采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确保2023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确保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工作顺利开展,在渭南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指挥部领导下,设立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工作办公室,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考核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城投公司分管领导组成。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内涝防治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中心城市内涝点清零工作的统筹协调;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分别做好南塬截洪设施建设及南塬生态治理;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城市排水防涝工作。
  (三)加强支持力度。城市内涝点清零项目享受市级重点工程项目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实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政策,加快项目审批时间。加大对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投入,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多元化、多渠道筹集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等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密切关注中省政策动向,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强化考核督导。推行“一周一督查、半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办法,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考核加分项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措施不力、推诿扯皮、完不成工作任务、影响整体进度的,由市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对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