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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中心城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11 10:50

临渭区、华州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渭南市中心城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中心城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渭南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解决城市停车难、停车乱等突出问题,依据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交管〔2019〕345号),按照《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渭政发〔2020〕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开展中心城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突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质,努力打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的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立足停车秩序整顿、围绕构建“管理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的停车管理目标,按照市级统筹、部门牵头、属地落实、重点整治的工作思路,对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利用1年时间,实现市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停车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三、整治范围

以中心城市“四横四纵”和城区88条主次干道(共96条主次干道)(见附件)为重点,辐射各支路、背街,按照“先示范、后全面”的工作原则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停车秩序专项治理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中心城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在渭南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实行属地负责的工作机制,由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克难攻坚、齐抓共管、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1.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四区是中心城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停车秩序的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2.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中心城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对城市道路道沿石以上违法停车行为依法实施严管重罚,清理拆除占用公共停车空间的石墩、围挡、路桩、绳索等设施,对道沿石以上公共停车泊位内车辆停放进行有序管理;承担《中心城市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和新建停车泊位工作任务,筹备实施中心城市公共资源停车场点特许经营权出让相关工作。

3.市委宣传部:负责开展多层次的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加大对道路违法停车的曝光力度,动态报道专项整治情况,提高整治知晓率和群众支持率。

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中心城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各区交警部门对城市道路道沿石以下违法停车行为依法实施严管重罚,落实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车辆停放有序管理责任,完善停车交通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

5.市交通运输局:推进公交绿色出行,优化公交线路,增加车辆发车频次;加强营运车辆和出租车的管理,开展对驾驶员规范经营和文明礼仪教育,杜绝随意上下客、随意调头和乱停乱放等违章现象。

6.市发展改革委: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出台《渭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中心城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 

五、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规范施划停车泊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以中心城市96条主次干道为重点,全面排查城区非机动车道路和人行道可供施划临时停放车辆的具体线路和点位,形成停车泊位施划工作任务清单,按照“统一规划、合理设置、应划尽划”的基本要求,在不影响城市交通和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全面施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最大限度的解决广大市民“在哪里停”的问题。(完成时限:2021年2月底前)

(二)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加快推进中心城市公共停车资源市场化运作,筹备实施中心城市公共资源停车场点特许经营权出让,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力争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在原有的基础上一年增加不少于3500个,同步统筹推进互联网+停车管理全覆盖。充分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做好《渭南中心城市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将智慧停车、多层立体停车、自动无人值守停车、自动停车诱导系统等先进经验融合到新编规划中。(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三)加强停车秩序监管。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属地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对城区所有停车场进行排查,落实设施经费,对停车管理交通设施全面进行规范提升。及时复划不清晰停车泊位,更换损坏缺失的停车泊位公示牌。严禁个人和单位未经批准私设停车场和施划停车泊位,严禁采取设置石墩、石碓、锥形筒、拉绳圈地等限制他人停放车辆的行为,发现违规设置立即拆除。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督促门店、单位自觉维护门前车辆停放秩序,劝导市民规范停车。市交通运输局加强规范汽车站停车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公交、出租车辆严格遵守城市停车管理规定。市发改委要加快规范中心城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出台《渭南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实施停车资源共享。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对城区停车资源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针对停车难点、乱点,推行“错时共享、空间腾挪”的理念,“一点一策”制定解决方案,上门入户动员宣传和沟通协调,实现停车场资源的时空共享,最大化盘活现有的停车资源。对于停车供需矛盾尖锐的单位和老旧小区,统筹提升动静管理,探索夜间“分时段停车”工作思路缓解停车难,白天加强疏导管理解决出行难。同时,研究出台切实可行的鼓励性政策,引导单位和小区利用空闲地自建自用停车场并鼓励对外开放。(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提升共享单车管理水平。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科学把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总量,监督指导企业使用电子围栏等技术,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建立用户个人信用制度,对违规乱停乱放行为,通过短信提醒,限制还车程序、收取调度费用等措施加强停放管理;备案投放车辆相关信息和数据纳入市级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加强信息化监管;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组织辖区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协助共享单车企业实行委托第三方介入停放秩序管理的办法,解决单车企业线下停放秩序管理力量不足的问题,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定期对超量停放和残旧破损的车辆进行及时回收和转运,对限期未整改的单车代为转运并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六)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属地城管、公安交警、街办等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明确治理重点、部门分工、阶段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落实“网格化”“路长制”,将道路包联到人,增加巡逻执法的频率和密度,强化日常监管与考核;建立公安交警、城管执法、街办协作联动机制。要对网格员、路长日常管理不奏效的难点乱点,集中执法力量联合整顿;从严管理主干道、交叉路口、公交车站、消防通道等禁止停车的区域,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对违停车辆及时进行拖移。要对辖区内的停车乱点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合账,专项部署治理工作。重点加大对繁华商业区、客运站、学校、医院、住宅小区等周边的停车乱象治理力度,制定针对性治理措施,减少停车乱象。(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七)强化宣传教育。市委宣传部牵头,临渭区、华州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组织开展文明出行、规范停车宣传活动。要精心策划、丰富载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以及本系统、本单位开展政策法规、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等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市民的关注、理解、支持和参与,形成人人遵法守规、各界齐抓共管的社会效应。各级各部门要深入组织辖区单位对内部人员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规范车辆停放管理。通过媒体、网络报道和单位宣传教育,让文明出行与规范停车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良好氛围。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予以曝光。

六、阶段安排

(一)集中治理阶段(即日起至2021年2月底)。各区、市级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做好停车泊位施划、完善停车设施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整治工作,建立辖区公安交警、城管执法、交通运输、街办(镇)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动员、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集中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因乱致堵现象明显减少。

(二)持续治理阶段(2021 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底)。加强停车秩序执法管理,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改进和完善城市停车秩序治理机制,深度治理停车乱与停车难,促进缓堵保畅,全面改善中心城市交通环境。

(三)优化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底)。城市停车秩序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停车设施、标识标线清晰、规范、统一。充分发挥市场化运作手段,加大社会资本投入,确保停车泊位建设在现有数量基础上每年新增不少于3500个,停车“错时共享、空间腾挪”理念形成制度,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成为常态,城市交通环境明显提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为统筹协调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渭南市中心城市停车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为副组长,各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兼任,负责协调、督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机构,统筹力量,明确分工,夯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是渭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工作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渭南城市品质、改善交通环境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区要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和考评办法,落实责任,整合执法力量,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二)加强督查,执纪问责。各区要结合辖区实际,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全面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检查、督导和考核。整治期间,实行周通报、月讲评工作机制。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对整治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责任不实、无针对措施、经通报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市规划建设管理“三覆盖、四清零、五提升”指挥部依照有关规定问责。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策划,持续宣传,积极营造舆论氛围,争取市民群众对停车治理工作的支持,自觉参与配合全市停车秩序治理工作。

(四)加强沟通,报送信息。各成员单位实行月上报、季汇总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落实信息上报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将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各区、市级有关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的沟通联络,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联络员姓名与电话报办公室。(联系人:张芷铭 联系电话:2933670传真:2933668电子邮箱:zhzfywk605@163.com)

附件: 1.渭南市中心城市主次干道名单

2.渭南市华州区主次干道名单

附件1

渭南市中心城市主次干道名单

序 号

类 别

道 路 名 称

1

四横

朝阳大街、东风大街、胜利大街、乐天大街

2

四纵

民生路、解放路、前进路、仓程路

3

主干道

(共计16条)

人民大街、渭清路、华山大街、双王大街(310国道)、许村大街、渭河大街、新盛路、崇业大道、高新西路、安澜大道、香山大道(原工业大道)、锦绣大街(部分建成)、新城大道(原居易大道)、创业路、建业路、兴业路

4

次干道

(共计51条)

站北路、消防路、老城街、襟尤路、金水路、西南京路、渭白路、西岳路、杜化路、三贤路、六泉路、广场南路、渭兰路、朝阳商务小区区间路、汉马街、渭花路、南塘巷、北塘巷、新民路、宣化路、民主路、西华街、中原街、车雷大街、乐文街(金水路—三贤路)、政通路(车雷大街—乐文街)、渭河小学区间路、实验小学区间路、实验中学区间路、丰荫小学区间路、北站广场东路、北站广场西路、金山路(前进路—西岳路)、师院区间路玉德路(仓程路—渭清路)、五马路(前进路—民生街)、金水西巷(乐文街—渭河大街)、新盛路、新盛一路、新盛二路、崇业二路、崇业四路、高新东路、高新南街东段(原新区南街)、广通路(原广通南路)、敬贤街(原敬贤大街)、敬业街(原东兴街、西兴街)、中联路(原中联大道)、广场西路、凤鸣街、创业东路、关环大道(原渭清路)

附件2

渭南市华州区主次干道名单

序 号

类 别

道 路 名 称

1

主干道

(共计7条)

华盛路(西环路)、新秦路、古郑路、桓公大街、新华大街、310国道、子仪大街

2

次干道

(共计14条)

龙山路、金枝路、毓秀路、尚德路、南街路、祟贤路、三门巷、丝巷路、启圣街、兴龙街、渭华步行街、商贸城步行街、咸林街、彤城街

网络编辑: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