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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14 10:5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渭南市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快推进全市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按照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公治安〔2019〕963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决定》(陕发〔2019〕8号)、市委平安渭南建设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通知》(渭平安发〔2020〕2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以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标准化城市为契机,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完善顶层设计,补齐短板弱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发展、人民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综合运用服务和管理两种手段,推动民生服务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深度融合发展。
  (二)坚持创新驱动、科技引领。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以科技支撑运用为重点,明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项目建设任务目标,确保防控体系既体现整体性和创新性,又具有科学性和操作性,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坚持目标导向、协调推进。以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为目标,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社会面形成重点部位联动防控、重大风险联动稳控、重要领域联动管控,全面提升社会治安联动联控能力。
  (四)坚持整合资源、服务实战。打通信息壁垒,充分整合社会各方信息资源,实现从信息采集、数据汇聚、条块串并等基础应用向全面展示、精准预测、智慧决策等深度应用转变,为顶层设计、领导决策和一线勤务提供实战保障。
  三、总体目标
  依托“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结构布局,以创建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为载体,以推进“1+9”平台系统建设及应用为主线,持续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到2021年,实现全市社会治安防控基础建设更牢固、信息引领更精准、运行机制更顺畅,形成城乡统筹、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优势互补、打防管控建结合,“信息灵敏、反应迅速、防控严密、打击精准”的社会治安防控格局,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建琦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一级调研员梁顺利、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鑫任副组长,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渭南市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由张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赵明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推进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五、主要任务
  (一)三级治安防控圈建设。
  1.构建三级治安防控圈。依据《陕西省公安检查站建设规范》,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信息化、规范化、专业化、实战化为导向,以推进智慧公安检查站和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构建“环省、环市、环县”三级治安防控圈。
  2.加强智能化升级改造。在落实“四有四通”标准基础上,对全市公安检查站和电子卡口升级改造,全面建设具备智能化“预警”“核查”“处置”等功能的智慧公安检查站和自动化“多维采集”功能的智慧电子卡口。规范设置各类引导标志、提示警示标志,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3.搭建市级综合应用系统。以省级公安检查站治安管控系统为依托,建设市级公安检查站综合应用系统,联通省、市、县(区)三级语音、视频、数据链接传输网络,实时汇聚各检查站及电子卡口采集数据,实现智能预警、分类引导、核录安检、拦截封控等实战功能。
  4.突出科技信息化应用。各站点按照省公安厅技术标准接通公安内网、视频专网、4G/5G无线公安网等网络传输系统,配置无线WIFI采集、IMSI电子围栏采集、人脸识别、车辆查缉布控、移动终端等查控装备,实现查控勤务“智能感知、精准识别、触圈报警、实时响应”的勤务应用效能。
  (二)市域单元防控体系建设。
  1.加强智慧街面巡防建设。一是搭建具备六大功能的智慧街面巡防管控信息系统,与110接警平台、GPS定位系统、人脸识别、车辆卡口、电子信息采集、350兆数字对讲机等业务系统联调对接,实现对街面警情智能化预警、扁平化指挥、点对点核查、可视化处置。二是推进智能人像视频监控、智能动态布控等前端智能感知设备的布建应用,为街面巡逻车辆、警力配备使用车载布控识别、便携式人证核验等查控装备,精准防范打击街面违法犯罪。三是健全完善情报主导、扁平指挥、等级勤务、联勤联动、勤务评估等工作机制,形成“预测预警、精准防控、联动协作、可视指挥、智能管理、保障有力”的智慧街面巡防体系。
  2.加强智慧社区警务建设。一是推广应用社区警务“E治安”、陕西治安APP,为社区民警配备应用社区移动警务终端,实现情报信息汇集查询、人员身份识别验证、警情预警研判分析、工作任务快速派发等功能。二是加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在小区出入口、楼栋单元门安装人脸识别、车牌识别、智能门禁、红外周界报警、一键报警等智能感知设备,精确掌握特殊人群动态轨迹,精准防范可防性侵财案件。三是搭建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汇聚全市智慧安防小区基础要素和民生数据,治安管控类敏感、异常数据,小区警情、案件类数据,形成小区数据资源库,为研判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3.加强重点行业治安管控。一是完善市级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系统,指导治安重点行业场所完成信息采集,加强对治安重点行业的监管。与省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实时传输、实时分析、实时预警功能。二是加快人脸识别等智能采集前端建设,手机APP智能采集系统全面覆盖公安机关备案的娱乐场所和治安特种行业从业单位,实现治安要素全面采集和及时上传。三是强化寄递物流、3D打印和“低慢小”飞行器、网约房、网约车等新兴业态动态管控,加快新兴业态行业数据库建设,为治安管控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4.加强智慧内保建设。一是建立智慧内保信息系统。按照“一标三实”信息采录标准,采集辖区内保单位基础信息资源库,依托单位内部保卫组织和智能化、信息化感知手段,对单位内部全要素采集、全流程管控,建立内保单位信息资源库,实现内保要素可防、可控、可查和数据资源共享。二是推进重点单位智慧安防建设。在党政机关、金融、学校等重点单位推广应用智能监控、动态布控、身份核验、异常行为检测等智能感知设备,对重点单位或重要部位周边的人员、车辆实施实时智能采集分析,实现异常行为报警和人员身份比对报警。
  5.强化重点部位治安管控。一是搭建公交智慧防控信息系统,汇聚公交轨迹、实名购票、人脸识别、X光机安检异常图片等前端设备信息,具备信息查询、智能分析、实时布控、轨迹关联、重点人预警、重大事件预警等功能,实现公交治安分析研判、预警感知、决策辅助。二是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智能安防建设。推进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连网率达到100%,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城市、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6.加强网络社区警务建设。一是建立网上违法信息专题监控、违法信息快速处置、违法网站挂牌督办整治、网站重要情况线索报告、违法信息基础数据共享、举报受理线索重点督办等制度。二是强化网上阵地控制。在处理应对重大敏感案事件中,坚持依法处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加强舆情引导专业队伍建设和网络评论员、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舆情引导能力。三是加强网安警务室建设。依托互联网违法信息巡查处置系统,实行24小时网上巡查、管理、防范,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三)治安要素管控体系建设。
  1.深化“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强化标准地址采集核实标注以及“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维护,坚持边采集、边核查、边应用,确保信息采集率、准确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推进辖区数字化、标准化地址二维码管理体系建设,做到“把房屋当户口管、把地址名称当姓名管、把地址编码当身份号码管、把二维码当身份证管”,推广二维码门楼牌应用,实现地址编码电子化。
  2.加强重点人管理。按照“准确列管、分类管理、动态管控、帮教转化”的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基础排查,依托全国治安重点人动态管控平台,加强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毒、涉枪涉爆、涉危害治安秩序、涉危害社会稳定,以及其他重点人的动态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提高对暴恐案件、重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和非法聚集、规模性集访、群体性事件的预知预警预防能力。
  3.加强枪支弹药智能管控。组织开展部级枪支弹药信息系统3.0培训,利用部级系统特征模型,推动网络交易、物品流通、案件分析等环节对枪支弹药的智能化管控升级,实现本市枪支零部件及弹药分类查询、物品识别、安检核查、网站巡检、数据分析、预警通知等功能的推广应用。
  4.推进危爆物品智能管控。建立涵盖溯源信息采集、流程监管、日常管理、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和案(事)件查处等模块的市级危爆物品立体化溯源业务系统,推进危爆企业储存场所视频监控、作业现场视频监控、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物联网数据采集、流向信息采集、车载定位监控、示踪安检等信息化、智能化管控体系建设。
  5.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党委、政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完善警务室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流程,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做到信息掌握到位、矛盾化解到位、治安防控到位、为民服务到位。
  6.强化大型活动安全监管。健全大型活动安全监管机制,对申请举办的大型活动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建立大型活动安保系统,汇聚大型活动场所智能视频采集、热成像人流监控、人脸识别、车辆识别、无人机智能反制等前端感知设备,实现对进入活动现场和路线周边的重点人、危爆物品、无人机等“智能感知、精准识别、触圈报警、实时响应”。
  (四)治安防控体系基础建设。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全力加强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巡特警队、街面警务站、公安检查站等建设,大力推动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理顺基层所、队、站机构设置和职责定位,充实人员力量改善保障条件,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全力夯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础。
  2.加强治安防控辅助力量建设。加强重点单位内保机构、城乡社区治保组织建设,推动有关行业加强安检员、保安员、乘务管理员配备管理使用,提高与公安机关协作联动水平,充分发挥其辅助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能作用。
  3.加强防控感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深化建设成果智能化应用,2021年底前实现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新建、改建高清摄像机比例达到100%;重点行业领域的重要部位、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联网率达到100%;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摄像机完好率达到90%以上。
  4.搭建社会治安防控实战应用平台。集成整合治安业务应用系统,承载重大活动安保、智慧内保、智慧安防小区管控、智慧街面巡防管控、公安检查站管控、公交安保指挥防控、危爆物品立体化溯源、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等系统资源,建立全市治安防控基础信息资源库。
  5.推动治安防控转型升级。按照“科技引领、基础支撑、融合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础项目建设,持续改善公安基层基础、信息化智能化装备配备、基础设施条件,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向“防控精准化、资源集约化、运行高效化”转型升级。
  (五)治安防控机制建设。
  1.建立跨警种协作机制。建立完善警种合成作战体系,整合公安机关各警种专业手段和资源优势,围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实时警情,形成协作配合、无缝对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合成作战机制,全面增强打击、防控、维稳工作合力。
  2.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以情报信息共享、执法办案协作、网络安全合作、重点人员监管、治安问题联合整治、突发事件互援共处为重点,建立“常态、共享、联动、共赢”的跨省、跨市(县、区)多层次警务协作机制。
  3.建立跨领域协作机制。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公安机关发挥骨干作用,整合有关领域、部门资源力量,加强行刑衔接,健全完善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办案协作等制度。强化警企合作,提高社会协调效能,形成防控整体合力。
  (六)治安防控保障体系建设。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研究解决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强力推进建设项目落地实施。
  市公安局负责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督导检查、评估验收等工作,动员、指导相关部门、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础设施、技防设备、装备建设等重点项目的立项审批。
  市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学校建立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推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封闭化管理、视频监控联网、保安员配备、“护学岗”建设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物流企业落实运输物品“三个100%”安全查验制度,推动公交、客运视频监控等前端感知设备建设,加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监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基础电信企业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新建、改建建筑和居民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建设严格把关,督促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智慧安防设施承接查验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市个体工商户、大型集贸市场等区域的经营秩序,加强对寄递物流市场经营行为规范整顿。
  市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管理对象和机构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市体育局负责对承办大型活动的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入口通道人脸识别等前端感知设备建设,配合公安机关完成大型活动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工作。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市文化场馆、旅游景区的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建立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旅游治安管理工作。
  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寄递行业安全监管和智能快件箱应用、快件收派末端服务等新业态的安全防范,督促企业落实“三个100%”查验制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新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平安渭南建设、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规定动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安主抓、社会联动、全面推进”的防控工作格局,确保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任务全面落实。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市、县两级党政领导是本地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通力配合,严格落实跨警种、跨区域、跨领域协作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研判、加强协同作战等方式,形成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合力。
  (三)明确时限,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确保2021年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此项工作将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评体系,由市防控办完善社会治理考评指标,实行目标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考核,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标落实到位。

网络编辑: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