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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26 09:2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10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3%,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果业、设施农业、养殖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建立,各类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展。
  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中部平原主要粮食作物全面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北部旱塬和南部山塬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农业生产中机械化应用的薄弱环节取得全面突破,果业、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率达到70%;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
  二、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一)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加快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集成与示范,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着力解决旱塬山塬机械化技术“瓶颈”和薄弱环节装备“短板”,大力推广大马力、高性能和特色、复式农机新装备。加快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与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农产品加工等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按规定对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开展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等生产服务给予补助,大力推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二)大力支持“3+X”农业特色产业机械化装备。围绕“3+X”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实现特色农业机械化在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关键装备、关键技术上的突破。果业方面,重点发展推广种植管理、产品采摘、清洗分级、包装和保鲜储藏等环节机械化;在畜牧业方面,重点发展推广青饲料收获、畜禽养殖、畜产品采集、畜禽粪污和病死畜禽处理等环节机械化;在设施农业方面,重点发展推广温室育苗、秧苗移栽、田园管理、棚室管理和产品收获等环节机械化;加快发展柿子、大葱、花椒、食用菌、中药材、核桃和樱桃等特色产业生产机械化。对发展“3+X”农业特色产业所需机具和区域适用性强的机具,各县市区财政要安排资金予以补贴,市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农业农村部门要统筹相关项目资金,支持重点产业农业机械化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三)协同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选育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机耕道路改造、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全程全面机械化市级示范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三、加快推动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农机生产企业围绕重点经济作物、设施农业、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和农业废弃物处理等农机作业领域,开发生产农机新产品。支持农机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探索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合作社+基地”的农机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新模式。既要发展适应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大中型农机,也要发展适应小农生产、旱塬山塬作业的小型农机以及适应特色作物生产、特产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支持现代农机物流体系和流通基地建设,扶持一批辐射面广的农机连锁点、农机专营店、农机超市、农机4S店和区域性农机大市场。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质量违法和假冒品牌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继续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支持推广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离田、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残膜回收利用、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机械装备和技术。积极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加快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化技术在农机装备、流通、维修、作业等各环节的应用,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四、全面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六)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以及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中省政策减免相关税费。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予以支持。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划建设集中育秧、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保鲜、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落实农机服务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对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探索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进行贷款贴息。支持农机互助保险发展。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渭南银保监分局负责)
  (七)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对于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服务,积极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提供支持。支持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
  (八)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田“宜机化”要求,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和安全性。重点支持旱塬山塬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加快补齐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税务局负责)
  五、切实加强农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九)加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和信息宣传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生产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参与技术推广。继续实施农机安全免费管理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快速救援、机具抢修和跨区作业实时监测调度等能力。探索市县农机技能人才中短期上下交流及组织外出培训等机制,提升工作能力。(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强化农机实用型人才培训。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每年扶持培养一批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选拔和培养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组织农机户进农业院校接受农机技能和创新创业教育,实施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培育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农业机械化人才。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养农机实用技能人才。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引导、动员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十一)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级各责任部门参加的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财政支持、税收减免及金融扶持等政策落实力度,确保本地推动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责任、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到位。要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等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农业机械化内容,建立协同机制,夯实责任,形成合力。要深入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和农业机械化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从科技教育、新闻宣传、农机文化等方面营造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董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