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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卫生健康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现将《渭南市卫生健康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卫生健康项目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现健康渭南建设目标,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补齐民生短板,提高全市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立足“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全面落实“健康渭南”战略为引领,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化责任,着力构建与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功能完整、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分工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行动目标
  通过持续投入,到2023年补齐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短板,完善医疗设施设备配置,使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水平和就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总体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部分专科建设、居民健康等重要指标在省内各地市中处于第一方阵。全市新增床位7100张,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三级医院服务水平,全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质量迈上新台阶,全体市民享受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把渭南打造成为省内领先、辐射周边的高质量区域卫生健康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支持卫生健康重点项目建设。
  1.加强优质卫生用地资源供给。根据《“健康渭南2030”行动纲要》精神,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融合卫生项目建设选址特性,在渭南市城市发展空间布局中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预留和落实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用地,积极发挥医疗卫生工作对城市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不断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2.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利用国家政策向卫生健康事业倾斜的有利机遇,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项目包装申报等工作,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政策支持,财政部门要按相关资金管理规定积极拨付资金,全力支持卫生健康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3.合力加快卫生健康项目建设进度。紧贴《“十四五”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方向的初步考虑》精神,明确项目申报条件,协助做好项目遴选工作,争取将条件成熟的卫生健康项目纳入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库。根据项目紧急程度,缩短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等手续办理时间。结合项目类型、选址等要素,合理简化环评、稳评等环节流程,合力加快卫生健康项目建设进度。(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4.健全疫情救治基础设施。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感染性疾病学科建设暨加强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通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指南〉的通知》规定,原则上,30万—50万人口的县配备床位数不低于50张,50万人口以上的县配备床位数80张—100张。到2023年,每个县级综合医院建成一个标准化传染病区;完成合阳县传染病医院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项目;渭南市第六医院(市传染病医院)进入主体建设阶段,临渭区传染病医院院区、临渭区第一医院医技楼及感染性疾病诊疗中心建设项目、澄城县医院感染楼建设项目、富平县传染病综合楼等5个建设项目完成前期手续办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5.强化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参照渭南市新冠疫情防控救治任务需求,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结合渭南市服务人口数量,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业务用房条件,更新设备配置,提升不明原因疾病和血液类疾病的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高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水平。到2023年,渭南市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潼关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改造提升项目、澄城县疾控中心实验室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蒲城县疾控中心实验楼改扩建项目等进入主体建设阶段。(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6.弥补紧急医疗救治能力短板。针对疫情防控暴露的工作短板,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提高渭南市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健康教育及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从源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统一的医疗应急物资保障、储备、物流配送机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储备必要的卫生应急医疗物资。到2023年,市、县两级建成符合省市要求的移动应急医疗救援力量(救援队伍及移动检测救治设备);市县两级公立综合医院完成标准化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任务;力争建设完成市中心血站血液检测和采供血能力提升项目,全市新增智慧固定献血屋5个,流动献血车3台;渭南市医疗卫生应急物质储备库、市公共卫生中心(包含120急救指挥中心、市卫生应急移动处置中心、市卫生健康执法监督业务楼、市医科所业务楼、市健康教育业务楼)等项目进入主体建设阶段、临渭区双创基地户外运动紧急救援服务中心项目进入手续办理阶段。(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7.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要求,加强各级妇幼儿童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全市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到2023年,完成澄城县医院儿科综合楼建设项目、合阳县妇幼保健院住院大楼、华阴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住院楼项目、蒲城县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建设项目等建设任务;渭南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进入主体建设阶段,合阳县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澄城县妇幼保健院住院楼等项目完成前期手续办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8.开展精神卫生综合示范区建设。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水平,改革精神卫生服务中心管理模式,建设县级精神卫生中心。到2023年,力争蒲城县精神卫生中心、华州区精神卫生中心等项目进入手续办理阶段。(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华州区、蒲城县政府)
  (三)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救治能力。
  9.强化县域医疗机构阵地建设。积极争取中省预算投资、国家抗疫国债,加大对县级医院投入力度,通过新建、迁建、改扩建等方式加强机构阵地建设,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县级医疗机构建设水平。到2023年,建设完成白水县医院医技综合服务楼、澄城县医院医技楼、蒲城县第二医院住院楼、华阴市人民医院门诊楼项目、华州区人民医院科技综合楼、富平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等6个建设项目;完成澄城县医院、蒲城县医院、华阴市人民医院等3个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项目;潼关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富平县医院内科住院门诊医技楼建设项目、高新区白杨医院建设项目、高新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完成前期手续办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0.完善医疗机构设备配置。根据现代医院、疾控中心、血站等医疗机构建设标准,结合新冠疫情防控救治需要,不断完善医疗机构设施配置。抢抓国家政策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机遇,加大对核酸检测、传染病预防、血液检验等方面资金投入,持续提升实验室、手术室、信息机房、医废污水处理站等硬件建设水平。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购买车载PCR方舱、移动CT、手术机器人等国内外高端医疗装备和先进技术,推动信息化、大数据、人工智能在远程医疗、临床诊断、病理分析等领域的实践与应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1.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建设。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规模、交通辐射等因素,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县域医疗分中心或县级医院分院,确保县域内优质资源覆盖到所有人群。在完成健康扶贫要求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的基础上,通过置换、新建、改扩建的方式,加快全市村卫生室公有化建设进程。到2023年,各县市区公有化村卫生室数量占比力争达到3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2.大力扶持医养康复服务项目建设。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扶持医养康复服务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利用自身资源,拓展医养结合功能。到2023年,力争华州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大荔县医院中西医结合康养服务中心、大荔县中医院康复中心等10个建设项目中有2—3家进入手续办理阶段。(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3.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硬件条件。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中医医院医疗条件,进一步打造中医药特色优势,增强中医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渭南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良的中医药服务。到2023年,完成大荔县中医医院慢性病康复理疗中心建设项目、华州区中医医院住院综合楼项目、华阴市中医医院门诊楼项目、临渭区中医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白水县中医医院门诊楼建设项目等建设任务;建设完成潼关县中医医院、大荔县中医医院等2个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项目;力争潼关县中医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合阳县中医医院综合救治楼建设项目、临渭区中医医院整体迁建国医馆建设等12个建设项目中有2—3家进入手续办理阶段。(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14.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引进。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招聘力度,创新招聘方式,简化招聘程序。对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特设岗位申报中、高级职称,取得中、高级职称资格后可直接聘任;对引进的正、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直接聘任;并每年给予一定的创业创新补助。为公立医院引进培养优秀院长10名、副院长20名,实行高薪聘任制。集中建设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重点学科和优势专科,创建重点专科60个,其中省级重点专科10个、市级重点专科50个,打造5个重点专科,不断强化医疗机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争取在全省位于领先水平。到2023年,临渭区第一医院、华州区人民医院、大荔县医院、合阳县医院、富平县医院、蒲城县医院等6家县级医院达到三级甲等能力水平,其他县级综合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标准;所有县级妇幼、中医专科医院纳入三级专科医院管理;45家镇卫生院纳入二级医院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5.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县域卫生规划,以镇为单位,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基础,合理规划和配置乡镇医疗卫生资源,着力推动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在镇卫生院有空缺编制的基础上,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探索从招聘到镇卫生院的医疗工作人员安排到村服务2年,到村服务期内由镇卫生院管理、考核。全面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到2023年,全市乡村医生基本实现“县招镇聘村用”,招录管理基本实现网格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16.全面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争取政府及社会资金,建设覆盖全市的“渭南健康云”,对照国家标准,补齐短板,全面建成面向群众服务功能,面向医务人员应用功能,面向管理人员数据分析和流程监管功能,面向行政管理部门数据推送功能集一体的大数据平台。到2023年,完成“渭南健康云”建设;渭南市中心医院、渭南市妇幼保健院通过电子病历分级评价达到四级以上,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达到四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各县市区卫健部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信息系统通过相应级别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倡导“健康关乎你我他”理念,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推进医疗卫生项目实施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优化全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解决群众就医难题。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牵头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建立健全联动衔接机制,切实推动相关任务和项目落地。
  (二)密切分工协作,加强要素保障。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项目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明确任务分工,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市县两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职责落实相关政策,全力保障项目实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期完成。积极建立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足额保障其承担公共卫生任务所需经费。
  (三)细化项目进度,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同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认真拟制项目进度表,合理划分项目施工时段,指定专人监管督导,严格制定项目推进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市卫生健康委要成立项目督导专班,按照各县市区项目进度计划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