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渭南市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渭南市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
“5+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坚持“金牌店小二”、“五星级服务员”理念,以全力打造“线上政府、网上政府、掌上政府”为突破口,扎实推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以及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减税降费等“5+3”专项行动,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加快实现“总体省内一流、部分全国领先”营商环境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由市职转办牵头推进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清单,突出严格执行《陕西省省市县三级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坚决破除中介服务垄断,严厉打击“红顶中介”。加快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形成统一中介机构数据库,实现“交易不见面”。
(二)由市财政局牵头推进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突出全面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严禁水电气暖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费用,杜绝行业协会强制收费和费用标准过高等行为。
(三)由市委网信办牵头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突出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管+失信问责”机制,实施政务诚信监督评价和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实施联合奖惩,提升信用大数据服务水平。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信用意识,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带头讲诚信守契约。
(四)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推进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重点推广“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探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镇村两级延伸。逐步整合市级部门非警务非紧急类服务热线至“12345”热线。编制发布市县两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
(五)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重点梳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航空产业、精细化工、食品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税银互动”、加强瞪羚企业培育、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规范享受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等。引进专业政策咨询服务机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政策服务, 形成政策“网格化服务”格局。
(六)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项行动。突出探索缩小施工图联合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全力推进区域技术评估,加快推进审批管理系统在市域范围内同步应用,严格落实“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机制,实现“系统之外无项目、流程之外无审批”。
(七)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项行动。以“办成一件事”为标准,全力打造“线上政府、网上政府、掌上政府”,突出统筹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依托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整体联动、全程在线,全面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打造政务服务网上旗舰店,推进全市统一公共支付系统,实现办事“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
(八)由市税务局牵头,推进减税降费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增值税普惠性减税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降低等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按照100万以内、100-300万实施减免政策。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费用标准提高至5000元,增加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同时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
三、推进步骤
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5+3”专项行动按照工作启动、组织实施、总结提高三个步骤实施。
(一)工作启动(4月-5月)。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5+3”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将中省部署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突出问题,以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互利共赢的开放环境、完备优质的要素环境、功能完善的设施环境、温馨包容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标准,制定“5+3”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全面启动实施。
(二)组织实施(6月-11月)。按照“分级负责、全面推进”和“谁主管、谁落实”的原则,坚持“可量化、能操作”,排出时间表、制定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建立“月度跟踪、双月点评、年终考核、末尾查究”。瞄准上级反馈的、自我查找的、特约监督员搜集的、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严格核查整改,同时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推进工作落实,确保逐条任务顺利推进。
(三)总结提高(12月)。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总结交流,共同提高。对标“5+3”专项行动,将好的做法、先进经验及时固化为制度规定,推动建立健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加大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责任全面覆盖,压力层层传导,形成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各方主动参与、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本区域、本部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实行台账管理。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推动落实。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关落实方案。
(二)整体推进落实。要将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与推进“10+2”行动、三年行动计划紧密结合,将政府工作的关注点和着力点转向优化公共服务、规范市场监管、加强社会治理,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开“最多跑一次”改革。要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加强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转变服务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意识。
(三)强化督导检查。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树立结果导向,加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在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赋分权重。要将营商环境列入年度重点督查范围,实行季度督查通报,同时大力开展明察暗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问责问效,层层传导压力,对考核排名靠后、投诉举报核查后有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责任。
附件:1.渭南市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方案
2.渭南市2019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5+3”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附件1-1
渭南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垄断性强、流程不透明、耗费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打造“服务高效、管理规范、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促进全市中介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范围
本方案所称中介服务,指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规范中介服务清单。
1.进一步梳理中介服务清单。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梳理清理本级中介服务事项,坚决取消无法律法规等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合法合规的中介服务事项,根据中省要求,及时补充更新到《陕西省省市县三级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以下简称《通用目录》)。《通用目录》在市县政务服务门户网公布,由各部门负责公开具体中介服务信息。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中省取消下放情况对《通用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严格执行《通用目录》。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或办理备案事项的受理条件,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民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坚决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3.严厉打击“红顶中介”。行政审批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确有必要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离退休人员在中介服务机构兼职(任职)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行业协会商会若按《章程》开展中介服务,必须先与行业主管部门脱钩。对专业性强、市场暂时无力承接,短期内仍需审批部门所属(主管)单位开展的中介服务,审批部门要明确过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由市职转办报省职转办审批。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4.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清理和取消市级及以下政府部门自行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限制、限额管理。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支持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同等对待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5.探索组建中介联合体。探索组建中介机构联合体,引进一批能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鼓励企业选择能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的中介机构开展业务,由一家中介机构(一般为规划设计中介机构)为责任主体,联合相关中介机构,打包提供工程咨询、测绘、环评、能评、水保、地勘等多类中介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加快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
6.尽快组建中介服务超市。按照统一发布的中介服务清单,依托陕西政务服务网,建设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设置政策宣传、信息查询、咨询沟通、网上办理、服务评议等板块,建立统一的中介机构数据库,为查询中介机构资质和信用、购买中介服务、监管中介机构运营等提供服务平台,实现“交易不见面”、“过程全留痕”。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7.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择服务机构,同时出台政策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在中介服务超市选择服务机构。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全面加强中介服务监管。
8.建立全市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对本行业、本区域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进行汇总,由市市场监管局对中介机构登记、许可、行政处罚、年度报告、抽查结果、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信息予以公示,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9.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督促中介机构建立服务承诺、执业公示、执业记录等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定期组织对中介服务机构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严厉查处违规收费、执照资质过期、出具虚假报告、扰乱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0.健全中介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中介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进行全面评价。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委网信办提供中介机构信用情况和从业评价意见。严格执行行业“红黑名单”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切实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中介服务和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抓紧建立政府领导、牵头单位负责、配合单位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尽快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分解细化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责任清单等重要内容,对标对表完成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要建立上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加强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统筹做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专项行动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部门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对下属单位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评估。对工作中敷衍塞责,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各县市区要参照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中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附件1-2
渭南市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中省市规范涉企收费部署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全面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分类规范、创新制度、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建立管长远、见实效的收费监管制度,落实好中省取消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一批收费标准的政策举措,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二、主要措施
(一)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1.严格落实中省普惠性降费政策。及时转发中省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政策性文件,各县市区、各执收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执行中省已经取消、停征、免征的收费项目政策,不得再征收;已经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严格按标准执行。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税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全面规范涉企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梳理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中省政策标准要求取消一批、降低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职转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规范收费执收单位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省出台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征收。全面实施执收单位年度报告制度,年度终了后一个季度内,向市财政局报送执收情况。全面实施公示制度,执收单位要公示征收依据和具体征收事项,包括项目、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等,做到依法征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进行全面检查,并持续推进
4.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严格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等网站及时动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注明收费部门、收费项目名称、文件依据等,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职转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5.建立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制度。依托现有网络平台和价格举报系统,构建网络、电话、信函等多渠道为一体的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和受理机制,及时响应投诉举报意见,对企业反映的收费问题有疑必答、有错必究。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清理整顿中介涉企收费。
6.清理规范政府部门下属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无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清理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禁止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通过门户网站集中公示中介服务清单,包括收费项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7.降低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技术服务、咨询、会务、培训及其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研究降低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收费标准。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8.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不得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需要开展的应转企改制或与主管部门脱钩。不得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不得违规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不得将已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并收费。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9.清理规范垄断行业收费。严格落实国家政策规定,严禁供电、供热、供气、供水等垄断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费用,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水电气暖价格、运输价格等各项收费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0.清理规范口岸收费。加强对报送、货代、物流、仓储、货物装卸等环节收费的管理。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渭南海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
11.清理规范行业协会会费收费。结合社会团体变更登记、专项抽查、等级评估等,按照国家《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和《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收费管理的通知》(陕民发﹝2018﹞53号)有关要求以及我省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引导社团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挖掘减费、降费、清费潜力,不得强制、重复收费,杜绝收费标准过高行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职转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2.加大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管力度。按照中省部署,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切断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之间的利益链条。通过登记、年检、抽查、评估等手段,加强对社会组织业务范围的审查和层级关系的规范,加大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变动、会费、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坚决禁止和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强制企业入会、强制培训,坚决禁止和严厉查处利用行业影响力评比表彰、评审达标违规收费等行为。落实《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查处力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组织实施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加强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细化要求、落实责任,加强衔接,相互配合,确保行动方案顺利实施。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狠抓落实,进一步分解细化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责任清单等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加强与媒体沟通,主动宣传各项惠企收费政策和规范涉企收费取得的成效,让企业和社会知晓政策,享受政策实惠,增强企业获得感。要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做好舆论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管威慑。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涉企收费全面督查,及时受理各种投诉,主动开展明察暗访,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违规收费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顶风违规乱收费的单位和个人,公开曝光,形成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和纠正各种乱收费行为,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移交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3
渭南市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按照中省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系列部署,以《信用渭南建设实施方案》(渭政办发〔2016〕92号)为引领,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信息归集共享、联合奖惩为主线,深化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完善征信记录为基础,完善法治和信用制度为保障,以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信用应用等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文化建设为手段,建立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良性发展,逐步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
(二)主要目标。
2019年建成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基础框架,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四大重点领域诚信体系基本建立,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框架基本建成。2020年底,信用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体系基本确立,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有序运行,常态化、规范化信用记录归集与信用信息服务机制基本形成;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试点示范建设效果明显,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发挥作用,信用服务市场初具规模,信用服务产品广泛运用,全社会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基本形成文明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按照中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优化顶层设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全局、系统规划,采取“先基础信息后行为信息,先机构征信后个人征信,先独立运行后联合运行”的发展路径,有计划、分步骤、科学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政府推动,多方参与。明确政府、企业、个人、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角色与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主体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发挥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激励、法律约束、宣传教育等作用,培养优化市场信用环境,率先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社团组织的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及重点行业领域试点示范作用,完善信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个人和信用服务机构强化信用意识,创新信用服务模式,完善信用惩戒机制。
3.条块结合,重点突破。实施“行业多线深入,市县一体承接,条块紧密结合”的试点推进模式。拟定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惩戒机制,建设子数据库及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将所归集的辖内信用信息分层级、分规模、分类别征集整理,形成区域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搭建全市统一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整合现有资源,优化提升形成市级数据库及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国家、省、县(市、区)及部门、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机制。
1.各级各部门要以主要服务事项和利民便企措施为重点,以坚持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和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结合各自职责依法依规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各部门网站和市县两级信用门户网站多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份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务诚信监督管理机制。
2.建立政务诚信档案。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政务诚信档案,多渠道归集整合政务诚信信息,将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行职责和各类经济社会活动中因违法违规、违约失信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同时也将获得荣誉等信息纳入共享平台。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务诚信档案内容及时将本部门在履行职责和公务员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诚信信息上传至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市委网信办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编制全市政务诚信信息目录,确定信息共享方式,做好政务诚信信息归集、共享、应用的全流程管理,保障信息完整、准确、有效、安全。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行渭南市中心支行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份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3.做好第三方政务诚信评价。按照《陕西省政务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全市统一的政府诚信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县两级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试点,分期分批对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街道和乡镇等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情况开展专项调查,评价和调查结果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11月份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三)组织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4.全面排查梳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对企业的失信事项,列出失信政府机构名单,重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督促失信政府机构限期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对6个月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失信政府机构,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在三年内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份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四)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5.按照中省关于推行信用监管改革、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等有关工作部署,聚焦政务服务和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堵点”“痛点”问题,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证照分离”等改革事项有机结合,广泛开展信用监管改革试点,加强信用监管制度创新,加快构建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不断提升政府监管和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份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五)建立健全补偿救治机制。
6.研究建立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补偿救治机制,完善信用修复制度,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份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六)以信用为支撑推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7.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渭南)建设相对独立的“信易贷”融资服务平台,与商业银行共享注册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以及纳税、社保、水电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推动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信用状况良好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金融办、人行渭南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份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七)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8.全面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信用渭南”门户网站,运用“陕西省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专栏,增加“渭南市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专栏,实现“双随机”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挂钩,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严格按照已经公开的“一单两库一细则”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开展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查结束后,除涉密事项外,各部门要将抽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渭南),通过“信用渭南”网站“渭南市双随机抽查结果信息公示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份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9.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承诺公示机制。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具有代表性的诚信典型企业,主动补充公示信用信息及经具有资质的企业征信机构出具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并就公示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信用承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积极推行信用承诺制度,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信用承诺,完善市信用网站信用承诺公示专栏。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份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信用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政务诚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要求。
(二)加强信息共享。持续优化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陕西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和业务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构建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服务一张网,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推进全市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信用信息的自动化归集、全方位共享、嵌入式查询、智能化应用。
(三)加强督促检查和宣传教育。市委网信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信用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按季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利用各级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信用门户网站以及各类媒体,持续开展社会诚信建设宣传。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诚信体系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提升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附件:政务诚信档案内容和信息共享责任分工
附件
政务诚信档案内容和信息共享责任分工
信息类别 | 信息名称 | 信息目录 | 提供单位 |
政府(部门)政务诚信信息 | 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市委编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职责 | |||
政务诚信承诺信息 | 各级政府及部门 | ||
履职信息 | 行政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 各级政府及部门 (每年12月初提供) | |
公共服务职责履行情况 | |||
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 |||
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 |||
推进社会信用建设情况 | |||
监督信息 | 年度考核等次信息 | 组织部门 | |
审计信息 | 审计部门 | ||
督查信息 | 党委、政府督查室 | ||
绩效评估信息 | 相关评估单位 | ||
人大监督信息 | 人大 | ||
政协监督信息 | 政协 | ||
信访信息 | 信访部门 | ||
投诉举报信息 | 相关部门 | ||
良好信息 | 表扬、表彰、奖励等 | 各级政府及部门 | |
不良信息 | 行政处罚信息 | 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 | |
问责处理信息 | 各级政府及监察部门 | ||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法院 | ||
不依法行政信息 | 司法行政部门 | ||
不信守承诺信息 | 人大、政协、法院等 | ||
不履行法定义务信息 | 司法行政部门 | ||
不履行合同协议信息 | 法院 | ||
弄虚作假信息 | 审计、督查等部门 | ||
公务员政务诚信信息 | 基本信息 | 姓名 | 各级政府及部门 |
性别 | |||
身份号码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
个人年度考核等次信息 | |||
良好信息 | 表扬、表彰、奖励等 | 各级政府及部门 | |
不良信息 | 行政处罚信息 | 相关部门 | |
纪律处分信息 | 纪检部门 | ||
问责处理信息 | 各级政府及部门 | ||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法院 |
附件1-4
渭南市优化便民服务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强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促进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中省市优化便民服务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开展审批服务事项划转、梳理和流程再造,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强化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加快推进信息共享,推动更多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掌上可办”,市县两级网上可办事项不低于70%,线下办事“只进一扇门”和“最多跑一次”,实体政务大厅需由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不断优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提高便利度、增强获得感。
二、主要措施
(一)提升线上服务体验。
1.推进中国福彩网统一身份认证。升级身份认证系统,进一步丰富认证方式、提高系统认证准确度。按照国务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国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积极稳妥与第三方机构开展网上认证合作,为各地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平台及移动端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服务。”按照中省要求,全市各级政务服务网和各部门自建中国福彩网系统全面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开展用户注册、实名认证等服务,实现群众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2.建设政务服务移动端。开发建设市级政务服务APP,逐步整合各级各类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推进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掌上可办”。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3.打造政务服务网端旗舰店。在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上建设政务服务特色旗舰店,推进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教育、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的高频热点便民服务事项首批纳入旗舰店,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4.推进全市统一公共支付系统。按照《陕西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管理办法》,推广全市网上非税支付平台和网上便民支付系统,统一服务缴费渠道,提供线上缴款、移动支付等功能。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二)增加便民服务手段。
5.推广“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立一定数量的“综合窗口”,推动一批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式”综合受理,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立专业化实体政务大厅前台受理服务队伍。同时,每个县(市、区)要选取至少一个乡镇(街办)便民服务中心作为试点,探索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向乡镇(街办)、村(社区)延伸。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6.完善提升政务服务专递系统。推行纸质材料通过政务服务专递系统在政务服务中心、相关部门和申请人之间流转,推动政务服务专递系统在市级应用,并向50%以上的县(市、区)延伸。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各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7.理顺市级“12345”平台管理体制。完善市级“12345”政务热线,逐步整合联通市级部门非警务非紧急类服务热线和市级“12345”热线,形成统一的“12345”政务热线服务体系,统筹受理企业和群众的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等。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减少办事服务堵点。
8.完善全市统一事项库。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对已完成梳理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备案和服务类事项进行调整完善。加快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事项的梳理,实现权责清单与“三级四同”库的事项统一,编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纳入全市统一事项库,进一步丰富完善事项库功能,实现事项统一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职转办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9.梳理完善全市“四办”清单。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编制发布市县两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10.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同时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实行清单式管理,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并对外公开。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1.推进证照电子化和统一归集工作。完善提升市级电子证照系统,完成市级电子证照库对接连通。开展存量、增量证照电子化工作并统一归集,为电子证照全面替代纸质证照奠定基础。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12.推动高频证明网上开具。建立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全市养老金收入、个人房屋信息记录、公积金缴存、驾驶人信息、驾驶证信息、预防接种证查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证明电子化自助开具、自行打印。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四)落实审批制度改革。
13.规范市县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按照“应划尽划”要求,将涉及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国土规划、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领域政务服务及关联事项,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实施。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14.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市县镇三级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协同联办机制,保障“一网通办”顺利运行。将政务服务、“12345”热线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统一管理,为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提供保障。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职转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15.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依托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服务集成融合,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均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办理,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全流程在线,全过程留痕。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便民服务专项行动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下,由市政府办具体协调推进。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分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完善制度规范。市政府办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网信办配合,落实省政府出台的政务服务效能监督管理办法、政务热线管理办法、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运行办法、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制定出台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安全和运维保障规范、全市政务数据安全应用规范等技术规范,确保各项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实施。
(三)抓好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和新闻媒体,对推进便民服务专项行动有关政策、举措、亮点和成效进行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知晓率。针对“综合窗口”推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接等工作加强培训,进一步丰富全市政务服务工作人才和技术储备。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政府办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对推进便民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严肃批评问责。
附件1-5
渭南市促进政策落地落实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为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政策知晓率低、利用不充分问题,破解政策落地堵点难点,进一步促进中省市利企便民政策落地落实,更好释放市场活力,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追赶超越,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强化政策流程再造,明确政策核心条款清单和政策落地流程图,加大政策解读和监督检查,促进政策有效落地和执行。到2019年9月底,市县两级对出台的利企便民政策完成梳理再造,进一步明晰政策落地流程、办理环节、成本和时间;到2019年底,形成清晰高效的政策体系,政策落地更加畅通便捷,政策红利得到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领域政策梳理
(一)产业政策。主要包括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航空产业、精细化工、食品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互联网+、人力资源、建筑业转型升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快递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奶山羊全产业链、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以及扩大消费、提升产品质量等。
牵头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二)减税降费政策。主要包括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等财税政策,加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继续实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高速公路非现金缴费优惠、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等措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三)金融政策。主要包括推动 “税银互动”、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施降费奖补、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推动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应收款融资、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依托 “银商合作”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等。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配合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渭南中心支行、渭南银保监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四)科技政策。主要包括加强瞪羚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引领高质量发展等。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信息化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五)就业政策。主要包括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实施稳岗返还、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以及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去产能职工就业创业扶持、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帮扶、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对职业教育与培养技能人才的政策、激发技能人才等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等。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六)土地政策。主要包括简化政府供地批复及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流程、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实施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加强光伏扶贫和光伏发电产业用地、创新园区用地、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七)生态环保政策。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加强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管理等。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八)工程建设政策。主要包括规范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以及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九)跨境贸易政策。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各项功能、开展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专项整治、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清理口岸收费、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促进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等。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渭南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十)“放管服”改革及便民服务政策。主要包括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简化行政许可事项原件核对、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推进 “证照分离” 和“多证合一”、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加强和改进机动车辆管理服务、出入境管理、公证办理、证明事项清理、房产交易契税减免、建档立卡贫困水库移民精准扶持、不动产登记一厅办理、规范社团收费管理等。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三、主要措施
(十一)形成政策核心条款清单。各级各部门对已出台的各项利企便民政策进行梳理提升、优化再造,明确核心条款,用企业群众熟悉易懂的语言,解读核心条款,形成简明、扼要、清晰的核心条款清单。各牵头单位要对负责的各行业政策核心条款进行汇总,形成政策服务包。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十二)形成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各级各部门对梳理形成的核心政策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政策办理环节、办理成本和办理时限,形成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并及时在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开。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减少不必要的优惠政策享受前置条件,破解优惠政策推行规矩多、尺度严,政策执繁迷苛等难题。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
(十三)形成政策宣传宣讲体系。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筹划开展政策宣传宣讲,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政策服务宣传周”活动,每年要组织政策发布会1场以上,对制定的政策核心条款清单和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服务企业群众的良好氛围。加快建设手机客户端 APP,及时推送重要核心政策清单及政策落地服务流程图。根据企业需求,适时组织专家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进行详细的解读,方便企业群众及时领会掌握。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十四)形成政策“网格化服务”格局。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职能作用,推动政策服务层层下沉,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打造成企业群众了解政策、交流政策、用好政策的“企业之家”、“便民之家”。引进一批政策咨询、服务机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政策服务,当好企业掌握政策的参谋智库。在组织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机构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基础上,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公共服务机构落实责任到人,对辖区内企业群众实行 “网格化服务”,定期到辖区内与服务的企业群众对接1次,倾听企业群众诉求,提升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十五)形成政策督导检查问责闭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政策落地实施督查督导工作,深入企业群众,查看政策落地的实际效果,倾听企业群众的真实感受。对无效或低效的政策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企业群众期盼或高效的政策要加快制定完善,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对违反政策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严格查处问责。
牵头单位: 市政府督查室、市营商办
配合单位: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策落地落实的重要意义,明确任务、强化担当、倒排工序、明确节点要求、建立推进台账、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加快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方案,梳理优化再造利企便民政策,促进政策落地落实。
(二)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力推进。牵头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对接牵头部门,与配合单位通力协作做好任务落实,特别是牵头针对前后关联度较高的政策,集中攻关。同时也要加强对县市区业务部门的指导,密切跟踪任务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顺利完成全市年度任务。
(三)强化督查考核,密切跟踪评判落地成效。各牵头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开展业务督查考核,对执行不力、打折扣、“推拖绕”,要严肃问责。同时要不断跟踪查看政策核心条款清单、政策落地流程图、政策宣传宣讲、政策“网格化服务”等情况,客观全面评价政策落地实施效果。
附件1-6
渭南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扎实开展我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部署和陕西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在2018年试点的基础上,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标准,补齐短板,积极探索,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基础上,实现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速增效,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改革内容。按照全流程、全覆盖要求,深入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整合审批事项,精简申请材料,压减审批时限,重点在多规协同、技术审查、中介监管、市政服务等方面再求突破,全面升级和应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动审批全过程的数字化、简捷化、标准化。
(三)主要目标。到2019年底,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申请材料,审批事项全部网办,审批管理系统2.0版升级完成并投入运行,实现更高层次的审批“四统一”,加强精准辅导服务,审批时间压减至90天以内(政府投资项目9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投资项目90个自然日以内),办理建筑许可指数位居全省前列。到2020年底,建成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办理建筑许可指数位居全国前列。
二、进一步统一审批流程
1.持续精简审批环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审批事项清单,按照“只少不多”原则,通过采取“减放并转调”等改革措施,进一步减少保留事项的前置条件,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实行动态管理,形成我市统一的审批事项清单2019版,并公布实施。积极探索缩小施工图联合审查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等方面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2.优化完善审批流程。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牵头部门及主要审批事项,将其他行政许可、强制性评估、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全部纳入相关阶段办理或与相关阶段并行推进。严格落实“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要求,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按照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实际,进一步梳理合并审批流程,并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探索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3.深化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修订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在线审查方式,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综合图审机构统一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根据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管理特点,进一步明确适宜纳入联合验收的事项范围,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整合归并验收材料,严格控制联合验收时限,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探索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4.全力推进区域技术评估。在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大力推进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区域评估结果及时上传至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纳入项目建设条件,由政府相关部门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地震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5.继续推进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梳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清单,结合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范围,实时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加大对申请人的培训指导和提前服务,明确告知承诺制的责任、程序和方式。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各有关涉改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三、进一步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6.优化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审批管理系统在市域范围内同步应用,对国家确定的改革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中完成全部审批流程,确保“系统之外无项目、流程之外无审批”,杜绝“体外循环”和线下收取纸质材料。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机制,明确系统运行维护责任主体及职责,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通过系统运行深入查找在统计分析、便捷性、操作界面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对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建成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在实现与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对两个系统进一步融合完善,实现在“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的基础上开展审批。加快推进审批管理系统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审批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全面推行电子印章,力争年内实现在线审批“零跑腿”。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四、进一步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7.加快推进“一张蓝图”实施。健全“多规合一”标准体系,落实差异图斑处理原则和办法,推进协同平台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建立市县两级协调机制,提高工作效率,统筹协调各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提出建设条件以及需要开展的评估评价事项等要求,不断提升项目建设条件的全面性与准确性,为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建设条件、相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提供依据,加速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简化项目审批或核准手续。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8.优化提升“一个窗口”服务。加强政务大厅建设,发挥服务企业群众、监督协调审批的作用。进一步整合四个审批阶段和各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修订“一窗受理”工作规程,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探索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咨询、指导、协调和代办等服务,帮助企业了解审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提高申报通过率。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9.整合完善“一张表单”申报。每个审批阶段均实行全市统一的“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建设单位只需要一次填表、一次申报。厘清每个审批事项的管理目的、内容和标准,最大程度地精简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统一规范表单中相近要素和申报材料中相同性质材料的名称。推行申请材料标准化,尽量采用结构化数据,减少扫描件材料。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10.不断规范“一套机制”运行。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和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规范审批行为,保障改革有序推进。建立健全审批全过程监测分析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异常问题。严格控制审批质量和时限节点,将审批流程、过程、结果全面向社会公开,坚持审批、监督两线并进,促使审批全流程更加公平、阳光、透明。持续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的立改废工作,完善依法推进改革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五、进一步统一监管方式
1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转变监管理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统一规范监管模式,积极拓展在线监管和监管信息的共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加大对未批先建项目的监管执法力度,锁定非法项目存量,严格杜绝增量。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12.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信用信息子系统升级为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完善申请人信用记录,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出台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加快推进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13.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修订完善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管理制度,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各类中介服务入驻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全面实现合同在线网签、成果数据互通、服务质量评价、执业行为过程监管。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施统一规范管理,为建设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六、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更名为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继续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全面领导推进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市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市级各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等“放管服”各项改革任务的协同联动,形成改革合力。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承担改革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改革要求,确保改革力度和速度。
(二)加强沟通反馈和培训。市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市级各涉改部门在加强横向沟通协作的基础上,要建立与县(市、区)工作上下联动的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区县工作情况,督促指导、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采用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申请人的分类精准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面解读和辅导,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严格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政府数字化转型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实施绩效考评。建立健全改革评估评价机制,通过系统监测分析、建设单位反馈、专业机构评估等方式量化评价,跟踪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实情况。完善奖惩机制,对改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改革任务不能按期完成、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积极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持续加大宣传报道改革措施和成效,做好舆论引导,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支持企业和媒体监督、评判改革,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1-7
渭南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根据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陕办字〔2018〕116号)要求,着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打造 “线上政府、网上政府、掌上政府”新名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互联网+政务服务”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政务信息资源联通共享,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发展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化、标准化。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四张清单”。由市职转办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各业务部门配合,逐项比对“三级四同”事项库与权责清单,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实行事项“颗粒化”管理,持续深化简政放权,缩短办理时限,优化再造审批流程,不该管的事项坚决放给市场和社会,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许可、核准、备案等一律取消。做到全市(县、区)线上线下事项各要素一致。同步梳理确认我市“进驻事项清单”、“高频事项清单”、“无证明事项清单”及“四办清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建立全市联动的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同步更新,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
牵头单位:市职转办
配合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二)推进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依托全市乃至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门户、移动终端、实体大厅等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加强电子文件的应用,实现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和复用水平;在优化网上服务供给渠道的同时,充分发挥自助终端优势,提升政务服务办理自助化水平,最大限度的便民利民。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档案局
配合单位:市职转办、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三)推动政务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加快共享网络资料库建设,打破部门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落实系统对接责任,强化数据使用方责任,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数据安全。一是明确数据管理责任部门,发布渭南市政务数据管理规范,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防护体系,完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二是严格落实《渭南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管理办法》,以“办成一件事”为标准,统筹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明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任务和时间表,完成市级政务信息资源汇聚;三是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获取中省数据管理部门支持,解决中省业务系统数据汇聚过程中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档案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四)加快政务服务支撑系统建设。一是积极沟通省信息中心、省政务服务中心,对接省上统建的电子文件等配套系统;二是结合我市实际,与支付平台开展深入合作,搭建统一支付体系;三是制定政务邮政专递管理办法,推行邮政专递服务,解决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四是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依托政务服务网建立“中介超市”,规范中介服务标准,监督中介服务质量;五是建立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测各渠道事项办理、业务流转等相关数据,并进行多维度对比分析,制定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标准,政务服务好不好让群众说了算。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五)强化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以集中、高效、规范满足政务服务需求为原则,做好市级实体政务大厅建设,加强场地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市财政预算统一安排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服装、设施设备、政务快递以及完善优化功能布局等。按照全省统一的实体政务大厅名称和标识,叫响渭南政务服务的品牌形象。探索开展延时服务、周末服务和节假日紧急业务办理预约服务,积极引入税务、人社、购电、购气等自助终端,提供7×24小时服务,打造“不打烊”政府;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全市统一规划,出台具体措施,整合利用现有各类公共场所,按照相关标准,建设县级实体政务大厅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室),凡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均应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直接受理反馈,打通基层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各县市区主动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联通对接,依托政务服务网和移动端、自助终端,推进更多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六)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建设。一是根据《陕西省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暂行办法》(陕政办发〔2018〕73号)要求,在政务大厅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组建专业化前台服务队伍,实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式”服务,招聘专业化前台受理人员;二是出台对镇村,特别是村(社区)级政务服务队伍建设的办法,招聘懂业务的大学生或村官承担镇村级政务服务工作,统一全市镇村政务服务标准,切实解决最基层老百姓办事不便的问题;三是在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过程中,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划转真正懂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到行政审批局工作,做到应划必划,不划说明原因;四是强化考核管理力度,将窗口行政服务效能列入对市级各部门的考核体系,加大对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外设大厅的考核分值,提升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七)加大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审批服务局建立完善政务服务评估评价系统,全面推行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时监测各地各部门事项、办件、业务、用户等信息数据。制定政务服务评价规范,依据一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对全市以及各县市区政务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满意率等服务要素进行综合量化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改进并持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建立涵盖服务形象、服务用语、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服务规范和评估奖惩机制,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监督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等工作,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建设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整合联通市级部门非紧急类服务热线和“12345”,联通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反馈、统一督办、统一监管,“一号响应”企业和群众诉求。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网信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2019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细化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将改革任务清单化、项目化,明确施工图、时间表责任链,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强化机制保障。深入学习落实全省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体政务大厅、电子文件管理等制度规范,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工作的顶层设计。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政务服务工作体制机制,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落实“三项机制”,促进政务服务工作人员强素质、转作风、优服务。将实体政务大厅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人员聘用、考核奖励、工作服装、工作宣传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把企业和群众评判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准。采用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对工作推动不力、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县市和部门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四)积极宣传推广。大力宣传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中各项便民利企的举措和成效,及时宣传报道社会欢迎、群众认可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用群众话语解读政策、用新媒体传播政策,积极听取吸纳各界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8
渭南市减税降费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全面贯彻中省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营商环境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促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让广大纳税人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重要意义。减税降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普惠性、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要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进一步深入细化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及时提醒和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要加强政策效应跟踪分析,及时查找和改进落实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政策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负措施,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二)主要目标。落实好新老减税降费政策都是必须抓实抓细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硬任务,要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合理安排、统筹调度资源和力量,确保新政策和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打好新政策加力和老政策固力的“组合拳”,既不能让新出台政策“打白条”,也不能让已有老政策打折扣,确保所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既要对新政策“了然于胸”,也要对老政策“心中有数”,确保政策落实工作无缺失、无漏项、无死角。
二、重点任务
(一)增值税普惠性减税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级税务局
完成时限:按照中省政策规定持续开展
(二)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从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调整为13%,原使用10%税率的,调整为9%。同时调整农产品扣除率、出口退税率。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级税务局
完成时限:按照中省政策规定持续开展
(三)小微企业所得税普惠性减税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级税务局
完成时限:按照中省政策规定持续开展
(四)“六税两费”普惠性减税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级税务局
完成时限:按照中省政策规定持续开展
(五)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费用从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增加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继续教育、住房租金以及大病医疗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配合单位:县级税务局
完成时限:按照中省政策规定持续开展
(六)社会保险费降率征收及调整基数政策。自2019年5月1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单位0.7%、个人0.3%),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至2020年6月30日。自2019年1月1日起调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完成时限:按照中省政策规定持续开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是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要把实施减税降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市县两级税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厘清职责、强化配合、扎实工作,要建立税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直联包抓”税务所(分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机制,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市县两级税务部门进一步畅通减税降费事项办理服务渠道,简化工作流程,优化表证单书,继续做好全覆盖的政策宣传辅导培训,为纳税人和缴费人精准落实政策提供便利。要与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合作配合,突出做好预算衔接,算清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财政、医保部门等要抓紧推进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减税降费工作有序衔接推进。各级各部门要紧盯中省减税降费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三)建立政策落实体系。落实好《保障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20条硬措施”》,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让广大纳税人应享尽享。要转变传统征管思维,以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需求倒逼改革创新,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减税降费的壁垒,从制度、方式、渠道、科技等多方面突破创新,为纳税人、缴费人打造低成本、更便捷、更集约、可信赖的税收营商环境。组织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收集、研究和处理执行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分析推送疑点风险数据,分析测算政策施行效应跟踪执行效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对适用范围广、普惠性强的政策,继续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短信等渠道,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加深纳税人和缴费人对政策的知晓度和掌握度。对优惠对象界定明确、适用范围指向具体,特别是采取“名单式”管理的减免税政策,要通过加强沟通协作、推进信息共享等方式,主动向有关部门全面了解掌握适用政策的纳税人名单。进一步将政策“点对点”“面对面”地精准推送到户、精细辅导到位。对在执行中反映问题较多、落实难度较大的政策,要通过专门走访、专题座谈、专项辅导等方式,与纳税人和缴费人进行互动式沟通交流,加深对政策的理解,并积极查找政策执行中的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推进政策更好地落实落地。
(五)建立考评与执纪问责机制。制定专项减税降费纳税服务考核工作方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扩大绩效考核权重,部署和落实统计核算工作,开展数据统计、效应分析,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咨询投诉快速反应机制,收集并及时回应纳税人的办税诉求,加强舆情监测,编报舆情动态,稳妥开展舆情应对。制定督查督办实施办法,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抵消减税降费政策效果,加大对履责不力、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以税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