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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14 16: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

现将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按期全面完成。

一、明确职责,夯实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级住房保障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切实把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抓好落实。

二、突出重点,落实政策。要以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分配入住及后续管理工作为重点,积极争取中省各类补助,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严格落实财税、土地、金融支持政策,用好用足棚改专项债券。加强公租房资产管理,积极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三、明确任务,按期完成。要严格棚改范围和标准,2019年棚改项目9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列入国家计划的公租房项目年底前要全部完成分配,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按时发放。着力解决好竣工验收备案一年以上未分配和因配套设施不全影响交付使用的公租房问题,并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完善机制,提高效率。健全管理机构,加快续建项目建设,确保群众按期回迁。加快贷款使用步伐,建立正常还款机制,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将幼儿园等配套基础设施同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加强工程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

五、强化考核,问责追究。市政府将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市对县目标考核内容,对完成任务较好、成绩突出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加分;对推诿扯皮、措施不力、完成任务不到位的由监察部门进行问责,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附件:渭南市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渭南市2019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县市名称

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

公租房累计分配任务

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任务


1

市本级

 

2160

 


2

临渭区

2530

60951

506


3

华州区

300

5197

60


4

高新区

 

2913

 


5

经开区

 

2072

 


6

卤阳湖

 

1518

 


7

华阴市

1000

2264

200


8

蒲城县

 

6685

 


9

富平县

946

8234

190


10

大荔县

1268

5967

255


11

澄城县

 

6725

 


12

合阳县

 

6531

 


13

白水县

 

4016

 


14

潼关县

 

3828

 


合        计

6044

119061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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