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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29 08:5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
  为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12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升学扩招参军入伍科研项目吸纳就业行动。想方设法缓解当前全市高校毕业生面临的就业形势和压力。鼓励支持市辖三所高校和回渭报到的暂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扩大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加强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宣传,激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鼓励市辖高校、各类科研所(站)和各类科技型用工企业等,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采取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渭南军分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国有企业就业引领行动。市域内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在年度用人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2020年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实现净增长,并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信息应在单位官方网站和渭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同步发布。市、县两级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积极推进“金融系统万岗稳就业活动”“重点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网络视频双选会”,指导组织辖区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专项活动。(市国资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支持民营企业就业行动。落实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新业态平台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小微企业自提交申请日前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其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1000万元,其中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实施“秦青优惠贷”项目(三年期限),对45岁以下青年在我市境内创办的小微企业,每年按政策要求提供优惠信贷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渠道。鼓励民营企业采取订单班培养方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团市委、人民银行渭南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基层岗位专项招募行动。2020年扩大各类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全市基层项目计划招募1070人,其中,“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664人,县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300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聘80人,“三支一扶”招聘26人。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589人。2020-2022年,按照省上要求,全市分期分批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对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年限达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落实相应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行动。今明两年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2403人,其中,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招聘435人,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招聘529人,教师医疗卫生人员招聘1204人,镇(办)卫生院招聘192人,校医招聘43人。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招聘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可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创业促进就业行动。实施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十百千万工程”,支持高校毕业生、高层次人才、在外创办或领办企业人员等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就业,推动人才回归、资金回流、项目回迁,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加快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落实标准化创业中心资金补助政策,县级标准化创业中心按每家20万元、镇级标准化创业中心按每家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高校设立创业孵化基地,重点扶持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并按相关规定兑现创业孵化基地补贴。落实标准化创业中心、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毕业生减免场地租赁和创业服务费用等措施。实行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将毕业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10万元以下个人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政策,引导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实施创业补贴政策,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成功实现自主创业并正常运行6个月后,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对自主创业失败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距补贴期满不足1年或超过补贴期限的,可再享受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继续打造“双创”平台,积极参与“创客陕西”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第二届陕西“丝路创星”创业创新大赛和第八届陕西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并按照省上要求,对获奖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和政策扶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扩大就业见习行动。继续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各类用人单位新增就业见习岗位2000个,为有意愿毕业生提供充足的见习岗位,年内组织不少于2000人参加就业见习。全市各级各类就业见习基地今明两年最大限度开发见习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就业见习补贴包括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其中,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每人每月25元;见习单位接收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见习结束后按留用人数给予见习单位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对因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期限。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落实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加快建设渭南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线上人力资源市场上线运行,全面实现就业岗位信息即时发布、线上招聘会、远程面试、网上签约以及用工企业和求职劳动力的信息管理等服务,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效率。开设线上就业指导云课堂活动,分析就业形势、宣传就业政策,将政策清单、服务清单、服务机构联络清单打包推送高校毕业生,对其登记求职、社保办理、就业补贴等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窗口,做好登记帮扶工作。落实校园招聘补贴资金,支持高校开展校园招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民营企业招聘月(周)活动”、“千校万岗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周”、“金秋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专项招聘活动,加大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的频率和次数,有序恢复线下招聘活动。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期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落实工作单位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指导高校加强对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力争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100%实现就业。依托“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公共就业和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协同发力,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创业帮扶、就业见习等精准化、不断线服务。对生源地为湖北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个人特困、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且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加大“一对一”就业援助力度,利用新增见习岗位和管理类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年内,计划利用公益性岗位安置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群体不少于3500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就业能力提升行动。将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围。建立技工院校和高校培训合作机制,遴选优质技工院校进入高校开展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主要培训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按照国家规定,对中小幼教师、护士、执业兽医等专业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组织高校毕业生等新招用员工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将面临现存市场主体吸纳就业减弱、新登记市场主体增速放缓的不利局面,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将异常严峻,就业压力将进一步增大。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强化举措,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开展工作,全力以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市教育局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市级相关部门参与,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导组,每周通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对签约率较低的高校,逐校建立工作台账,针对性制定帮扶措施,稳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要摸清拓岗就业底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配合,结合“十大行动”充分挖掘就业岗位,根据回渭报到就业高校毕业生数量、可提供岗位总量、已吸纳就业数量以及剩余岗位和剩余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量,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管理台账。要列出责任清单,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各类基层服务项目考录招聘进度,确保十大行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落细。要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调度,指导高校严格审查就业材料,杜绝弄虚作假、数据注水等问题,确保毕业生就业率真实可靠。就业工作督导组要定期开展监测督导,强化政府、学校、企业之间沟通协作,努力推动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络编辑: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