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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

来源: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4-12 15:4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

为充分发挥渭南中医药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3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 〔2015〕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事业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保障群众中医药诊疗服务基本需求,激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释放全市多层次多领域的服务潜力,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多元投资,加强市场培育,加快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管理先进、融合发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为渭南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将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作为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基本和非基本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协调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中医为体,弘扬特色。坚持把中医药作为健康服务业的主线,运用中医药原创思维,配合现代技术方法,彰显中医特色,弘扬中医文化。

拓展范围、融合发展。积极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的范围,在中医诊疗服务、中药生产加工、养生养老、保健康复、健康旅游、文化体验等多方面形成产业,鼓励跨界融合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强化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引导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充分尊重中医药健康服务市场的原创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增加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发展目标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打造以中医诊疗、中药生产、养生养老、康复保健、文化体验、健康旅游为主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态,基本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至“十三五”末,我市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繁荣发展、中医药传统文化进一步传承弘扬。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中医诊疗服务

1.完善市县镇村四级中医诊疗网络建设

(1)着力加强市中医医院建设。充分发挥市中医医院的区位优势和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的人才优势,将市中医医院打造成为全市最大的中医专科专病基地,积极创建省级中医药区域诊疗中心和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2)加快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完成大荔、富平、临渭、蒲城、澄城、白水、潼关等县级中医医院的整体搬迁及华阴市中医医院改扩建工程。加强特色重点专科建设,全面提升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全面开展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创建活动,到2020年实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全覆盖。

(3)加强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康复科、老年病科、中药房,50%的妇幼保健机构开设中医妇儿门诊。

(4)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20年,全市所有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规范的中医科、中药房,7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开展中医适宜技术服务。

2.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康复、老年病、特色专科等中医医疗机构,形成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知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允许药品经营机构提供中医医师坐堂服务。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或在养生保健、康复和养老机构开设中医专科,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不受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限制。

3.鼓励发展中医联合体。以服务为导向,打破行政区域、医院等级和行业划分界限,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组成区域性医疗联合体,实现规模化发展。鼓励县与县之间的跨区域联合发展,组建中医医疗集团,形成优质中医医疗资源科学合理流动的长效机制。鼓励各级中医医疗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形成健康咨询、防病治病、康复保健、养老护理等融合发展的综合服务模式。

专栏1中医诊疗服务体系建设1.区域中医药诊疗中心建设项目:在主城区打造1个辐射全市的省级中医药区域诊疗服务中心。2.中医医疗集团建设项目:鼓励县级中医医疗机构跨县区联合发展,建立中医医疗集团,改进服务模式,充实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范围。3.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建设项目:到2020年,全市100%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康复科、老年病科、中药房,50%的妇幼保健机构开设中医妇儿门诊。4.传统中医诊所示范建设项目:到2020年,在全市再增加100所社会资本举办的传统中医诊所,研究制定有关标准,开展传统中医诊所示范化项目建设。5.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全市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设置规范的中医科、中药房,75%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医诊疗设备,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

(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支持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利用市域内丰富的中医中药、文化旅游和养生保健资源,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在全市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治未病科室,开展中医养生保健和健康干预。在市中医医院建设一所中医养生保健医院,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资本联合举办以中医养生保健为主的养生苑、疗养院,并为区域内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提供人员、技术、服务、产品等指导。

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积极利用新闻媒体传播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和精神追求。将中医药优势与健康管理有机结合,以慢病管理为重点,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探索适应多元化多层次需求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模式,向群众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专栏2 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建设重点项目1.在市中医医院建设1所中医养生保健医院,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2.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面设立治未病中心,提供规范的健康体检、中医健康干预等服务。3.在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健康管理试点,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健康管理签约服务。4.建立健康管理组织与中医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机制,在社区开展试点,形成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家庭、个人多种形式的协调互动。

(三)支持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促进中医特色康复机构发展。全市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立康复科,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举办康复医院。鼓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康复科。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具有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疗养院等机构。加强康复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畅通医疗、康复之间的双向转诊。

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促进中医技术与康复医学融合发展,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医疗、训练指导、知识普及、康复护理、辅具服务。加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合作,强化对民政福利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指导,利用中医药康复优势,培训中医药康复训练人才,为智障、残疾、工伤、病后恢复等人群提供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药康复治疗和功能恢复训练。

专栏3 中医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重点项目1.在主城区至少建设1所康复医院,打造区域康复中心和康复技能培训中心。2.在全市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鼓励有条件的县级综合医院设置康复科。3.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规范的中医康复机构,支持发展中医药康复服务产业。

(四)积极发展中医药养老服务

大力发展中医药特色养老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举办老年康复中心,整合闲置资源向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解决高龄、病残老年人康复难、护理照料难的问题。

着力推动中医药医养融合发展。支持中医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养老机构举办中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举办集医疗、护理、康复、居住等为一体的老年社区或医养综合服务体。

拓展中医药养老服务方式。鼓励公立中医医院参与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在社区设置中医馆(堂),与区域内养老机构建立医养协作关系,建立预约就诊、转诊绿色通道,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医疗服务。推进社区医生和乡村医生契约服务模式改革,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设家庭病床,定期访视长期卧床老人和独居老人。

专栏4 中医药养老服务建设重点项目1.建设一批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示范区、示范点,探索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延伸提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促进中医药医养结合产业的快速发展。

(五)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

大力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深入挖掘民间传统中医药文化资源,将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中医药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予以保护和传承发展。大力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利用华山道教文化中的中医药养生文化元素,创作中医药文化精品节目,加快形成中医药文化产业链。成立全市中医药专家委员会,编纂《杏林名贤录-渭南卷》,定期评选知名老中医,表彰奖励为中医事业做出贡献的人士。

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发展。深入挖掘华山景区的健康旅游资源,以养生文化、健康体验、药材种植为基本元素,建设中医药氛围浓郁的旅游景区、养生体验中心、主题公园和特色街区等。支持渭南职业技术学院与旅游景区开展项目合作,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集医疗康复、养生保健、休闲旅游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项目和中药材、养生保健等旅游产品。

专栏5 中医药文化和健康旅游产业发展重点项目1.大力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充分利用市域内的旅游资源,结合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中医药养生主题文化节等活动,达到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与旅游推介的双重目的。2.深入挖掘道教人物的养生故事和养生经验,加强对外宣传,与其他健康旅游项目形成协同效应。以华山景区为主,建设华山国际睡眠养生中心。

(六)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业发展

发展壮大中药产业。在全市范围开展中药材资源普查,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和道地药材的保护。对各县市区的中药材种植基地进行登记,制定完善道地药材的种植规范和标准。加强辖区内中药资源种植、加工、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测监管,促进中药材种植业绿色发展。充分利用关中大红市场的平台,推广“公司+基地+农户”管理模式和“产业合作社”生产模式,加快发展中药大品种、生产大基地、流通大市场、信息大平台,做大做强我市中药产业。

鼓励中医养生保健产品研发。充分挖掘市域内的科研资源,加强与域外科研单位协作,联合研制便于操作、适于家庭或个人自我养生与保健、功能康复与辅助的器械器具;开发临床效果明显的中成新药、生物制药和药食同源保健食品。

专栏6 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产业发展重点1.完善中药资源动态监测机制,建设关中东部优势品种种植基地、加工生产企业,大力发展特有中药大品种、大品牌,建设中药材流通大市场。2.加强中医健身产品、中药、保健食品研发,重点研发经络健康辨识仪、调理仪等中医健康辨识、干预设备。3.大力推进中药材贸易。支持市场优势明显、具有发展前景的中药材贸易重点项目。

(七)开展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努力建设中医药大市

巩固提高华州区、大荔县、合阳县、蒲城县的创建成果,推动其余县市区加快完成创建任务,并适时启动市级创建活动。到2020年底,全市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县级)标准,市级创建成为全国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努力将我市建成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区域发展特色鲜明、产业协同发展壮大、传统文化得到保护和发扬的中医药事业发展大市。

四、完善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凡是对本地资本开放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都要向外地资本开放。对于社会资本举办的仅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国医堂、中医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允许取得确有专长资格证书、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人员,在镇和村开办只提供经核准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中医诊所。

(二)加强用地保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统筹考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需要,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在城镇化建设中,优先安排土地满足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的发展需求,按相关规定配置中医药健康服务场所和设施。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对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可根据规定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经营性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用地,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三)优化投融资引导。政府引导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统筹支持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拓宽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及相关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新增项目优先考虑社会资本。

(四)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项目建设。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养老、康复等机构,在技术准入、专科建设、科研申报、等级评审、医保报销、监督管理等方面,以及具有相应资格的医护人员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与公立中医医院同等对待。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工作,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市县两级要建立中医药事业发展衔接机制,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设立专门机构,专职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行业牵头作用,积极推进当地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督导与评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教育、文化、食品药品监督、物价、旅游、国土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履职尽责,确保我市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发展目标、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行业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组织,通过行政授权、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宜行业组织行使的职责委托或转移给行业组织,强化服务监管。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政策咨询、行业自律、人才培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完善监管体系。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机构、人员、服务、技术产品的规范和标准体系,建立标准网上公告制度,对暂不能实现标准化的领域,制定并落实服务承诺、公约、规范。中医药机构要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应用推广,中医药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专业技术人员的中医药标准应用推广培训,推动中医药标准的有效实施。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制,引入认证制度,推行属地化管理,重点监管标准应用、服务质量,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失信惩戒以及强制退出机制。

(四)加快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培训、引进等政策,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渭南职业技术学院升级创新,打造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中心。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专业课程,着力培养中医临床紧缺人才和中医养生保健等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探索设立中医药健康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所,有序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建立适应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推进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五)营造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专栏专版专题节目,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弘扬大医精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宣传中药、保健食品、医疗机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视和促进健康的社会风气。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网络编辑:张敏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