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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持续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回应群众关切、服务社会发展、构建服务型政府有效抓手,进一步促进了工作效能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条,局网站更新各类信息427条,微信公众平台及政务新媒体更新143条,政务网站全年浏览量超过20万,主要包括部门中国福彩网、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动态等内容。紧盯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63项,办结率达100%。积极落实好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每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后,实时上传省政务服务网、信用双公示平台(陕西渭南)进行公示。全年共上传行政许可信息1100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今年通过网站、大数据中心以及群众邮寄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目前已答复11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当事人,部分抄送大数据中心。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全市住建信息系统宣传工作办公室专人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审核上报制度,全面提高局门户网站、“渭南住建”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链接陕西政务服务网,方便群众中国福彩网。

(五)制度建设及监督保障情况。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问题整改、守好网络安全、严肃执纪问责等方面,规范市住建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运维管理。对市住建局政务新媒体进行汇总统计,基本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渭南市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件,其中已办理11件办复率100%;市政协委员提案52件,其中已办理52件,办复率100%。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全部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0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00000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00000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3000003

(七)总计

1100000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仍存在不足,同时,随着信息公开工作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存在学习的渠道较少、相关的针对性培训不足等问题。加之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群众参与感知晓率仍较低。

2022年,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学习。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动态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重点对涉及便民利企岗位的干部职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趋势性、重要性认识。二是拓展渠道,围绕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创新拓展公开渠道,做到又快又实,更好展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新面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