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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潼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重点围绕各项政策法规、重大政策措施,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解读等形式,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通过征集调查、市12345民服务热线、县长信箱、网民留言等互动交流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县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449条,其中发布本地要闻1073条、政务动态629条、视频新闻254条、专题专栏1179条,通过“潼关发布”微信、微博官方平台发布各类信息1940条。上报市政府各类政务信息600余条。公布人大代表建议57件,政协委员提案及办理结果56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为各镇(办)、各部门发放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示范文本》,回复内容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做到了答复依法合规、有理有据。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已办结。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明确职责分工,指定政务公开专干,及时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公布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二是不断对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省政府文件通知要求进行优化调整,增加文件有效期标注,对已公开政府信息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标注,并对已发布的原文件作出有效性明确标注;三是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信息公开登记备案机制。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我县设置门户网站1个,网站设置一级栏目61个、下设重点部门专栏78个,并随时根据宣传工作需要,调整网站专题专栏设置,2021年新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栏目。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全县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排查和整治;坚持做好全县政务新媒体每周检查1次,对更新不及时的立即通知整改,并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无力运维的及时注销。截止2021年12月底,我县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的政务新媒体共38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7个,新浪微博4个,今日头条号6个,抖音1个,涉及28个单位);2021年已自行注销账号16个,无法注销的账号9个(已按要求报市政务公开办统一处理)。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开展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检查工作。政府网站实行每日跟踪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保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政务新媒体坚持每周检查、反馈和整改,累计检查50次,整改存在问题23个,有效保障了全县政务新媒体账号健康安全运维。

(六)工作考核方面。按照《渭南市潼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2021年底,县政府办对各镇办,各部门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市“12345”热线办理、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核查,并结合日常检查情况,给予了综合评比。并把2021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已纳入市对县考核和全县目标责任考核。

(七)社会评议方面。依照《渭南市潼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八)责任追究方面。制定《潼关县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工作中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单位及时发送整改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扣除年终考核相应分值,以制度倒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的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2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4

行政强制

16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1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潼关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目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仍需增加数量、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乏系统性解读,影响解读效果;二是部门与部门之间、镇办与部门之间的业务配合力度还需加强。

下一步,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质量的前提下,一是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提升解读效果,逐步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公开。二是抓好培训工作。针对各单位普遍存在对业务不熟的情况,通过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实现业务碰头交流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县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情况。